宜政务党委〔2012〕13号
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对标划类、
晋位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对标划类、晋位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
对标划类、晋位升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市委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对标划类、晋位升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从基层党支部入手,重点查看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活动开展是否正常、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工作思路是否清晰、群众是否认可、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状况和存在问题,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在此基础上,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结合定级具体指标,综合评定党组织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定级标准
按照 “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级进行定级。定级采取百分制评分方式,分别赋予基本组织建立好、基本队伍建设好、基本活动开展好、基本制度执行好、基本保障落实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7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得分85分以上为“一类(先进)”,70-84分为“二类(一般)”,70分以下为“三类(后进)”。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不能定为一类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三类(后进)”等次。
1、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2、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
3、一年内在为民服务工作中群众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及以上的;
4、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70%的。
三、方法步骤
(一)定级阶段
1、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基层党组织对标划类、晋位升级的文件精神和定级标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此项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基层党组织自评。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党员报告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并对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见附件)进行自评,并将自评表报机关党委。
3、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机关党委要组成考核组,在各基层党组织自评的基础上召集党员群众代表对党组织工作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并对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见附件),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了解等形式,对所属每个党总支、党支部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4、审定等级。对基层党组织自评、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得分情况,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折算相加,得出每个支部的综合得分。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综合得分情况,研究确定支部等次。
(二)晋位升级阶段
按照“巩固先进、推进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通盘考虑、系统规划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工作,区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实行分类指导,促进整体提升。
1、强化总结宣传。对于评价等级为“一类(先进)”的支部,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标准,按照高标准培育、高速度发展的要求整体推进,党建创出新经验,工作创出新成效,努力建设科学发展示范支部。并对先进支部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2、加强工作指导。对于评价等次为“二类(一般)”的支部,机关党委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选准抓党建和促工作的切入点,区别不同情况,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地方弱就加强什么,力争在每个方面都有所突破,尽快跨入先进党支部行列。
3、积极联系帮扶。对于评价等次为“一般”的支部,通过建立机关党委书记联系点、先进支部对口帮扶等形式,加大帮扶支持力度,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提升。
4、集中整顿转化。对于评价等次为“三类(后进)”的支部,机关党委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限期进行整改,力争使后进支部在最短时间内出现新起色、发生新变化,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突破。
(三)检查验收阶段
晋位升级结束后,机关党委将抽调有关支部、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全面检查,对完不成任务的,要责令其限期完成。对后进支部要实行台账销号制度,转化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全部整顿转化到位。
四、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反对弄虚作假,杜绝不按标准自评、不实事求是定级。
3、严格督导考评。晋位升级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先进基层党组织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
附件:
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基本组织 建立好(5分) |
(1)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党组织。(2)党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 |
党组织设置不健全的扣3分;不按期换届的扣2分。 |
基本队伍 建设好(20分) |
(1)党组织书记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善于抓班子、带队伍。(2)党组织书记实行“一岗双责”。(3)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年度工作计划。(4)党组织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清正廉洁。(5)发展党员程序规范。(6)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培训。(7)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
近半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扣10分;无工作思路和计划的扣3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基本活动 开展好(15分) |
(1)“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2)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事项得到有效落实。(3)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4)基础档案规范,各项工作记录完善真实。(5)文体活动丰富。 |
党组织活动每少开展一项的扣2分;承诺未兑现的扣5分;没有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基本制度 执行好(10分) |
(1)执行好机关(单位)基本工作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党建述职等制度。(2)党(政)务公开经常化。(3)认真落实交心谈心制,切实解决工作和生活实际问题。 |
一项制度不落实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基本保障 落实好(10分) |
(1)有固定的党员职工活动室,利用率高。(2)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 |
没有固定党员活动室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扣3分。 |
工作业绩好 (20分) |
围绕中心、建设队伍、发挥协调监督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单位)行政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底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 |
群众反映好 (20分) |
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
满意率低于90%的扣5—15分。 |
注: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主题词: 党建分类定级方案通知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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