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卫生局关于二中医务室等五家医疗机构
暂缓校验的通知
枝江市第二高级中学医务室、第三高级中学医务室、职教中心医务室、百里洲镇刘巷中学医务室、枝江市迎宾口腔诊所:
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暂行)》,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局专职人员,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你医务室(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整改,你医务室(诊所)仍不达医务室(诊所)设置基本标准要求,不符合医务室(诊所)设置条件。经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你医务室(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六个月,时间从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止,到期需提前申请年度校验。
医疗机构名称 |
暂缓校验原因 |
枝江市第二高级中学医务室 |
医务室无执业医师 |
枝江市第三高级中学医务室 |
医务室无执业护士 |
枝江市职教中心医务室 |
无执业人员 |
枝江市百里洲刘巷中学医务室 |
医务室无执业医师 |
枝江市迎宾口腔诊所 |
人员外出学习,房屋不达标 |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暂缓校验 通知
抄送:宜昌市卫生局医政科,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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