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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20 加入收藏
局内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局内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OO年五月五日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宜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两市一极”建设,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突出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促进和谐、自身建设五大重点,科学统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一、改善民生,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

(一)锁定就业目标和任务,确保就业各项指标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7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0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00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00万元,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500,带动2200人实现就业。

(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全市就业局势平稳发展。细化创业带动就业办法,为鼓励创业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加大“五项补贴”的落实力度。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力度,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援企稳岗工作,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保生活和促就业的作用。

(三)突出帮扶重点,抓好各类群体就业。组织开展好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组织开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组织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用工服务。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落实好农民工培训补贴和职介补贴政策,鼓励各类企业更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就业。继续开展“四送”活动,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培训制度,扎实开展特别职业培训。

(五)强化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扎实推进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全民创业新格局。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努力打造创业型城市建设;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完善贷款发放办法,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强化创业培训,全年组织创业培训200人。加强创业培训中心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做好创业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建立创业指导中心,加强创业后续扶持力度。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创业意识培养和创业观念宣传。重点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高端领军人才等积极创业。积极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部门联动,提高创业带动就业绩效。

(六)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服务网络。开展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推行人力资源市场会员制和客户经理服务制,为求职者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努力缓解招工难和就业难的问题。开展失业动态监测试点。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二、统筹城乡,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七)创新工作方式,抓好扩面征缴工作。创新参保宣传形式,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险的认知度。完善扩面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完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切实提高社保扩面征收工作质量。积极推进特殊人群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推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充分发挥稽核、媒体的监督作用,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加强社会保险历史欠费的清收工作。确保年底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233400人次。全年征收社会保险费突破28984万元。

(八)强化基金支撑能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待遇享受人员信息数据库。确保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做好城镇超龄职工参保后待遇审核发放工作,确保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与结算。

(九)全面落实老有所养,推进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工作。继续抓好脱钩改制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办法;争取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企业年金工作的研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加大老农保基金清理回收工作力度。

(十)全面落实病有所医,加强医疗保险工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保制度,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力争医疗保险全覆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适当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试行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费用谈判机制与控制机制,积极探索整体购买医疗服务方式,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建立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体系。积极落实流动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和医疗费审核,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反欺诈力度,将医疗监管经常化、制度化。

(十一)全面落实“平安计划”,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继续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工伤保险预防、待遇支付、康复“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加强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工伤认定行政调解工作,减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办法,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生育女职工的待遇。

(十二)夯实基础规范流程,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推进经办机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合理设置岗位,严格经办流程,制定无缝衔接的内部业务流程,推进“窗口式”集中服务和“流程化”审批管理。加强社会保险数据统计分析,逐步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将服务平台向街道、社区、乡镇多点延伸。

(十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新途径。加强基金监管政策专业培训,健全完善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防范基金管理风险。加强内部审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国家规定进行整改。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要求,组织各经办机构编制2010年社保基金预算。加强基金收支监管,加强基金风险预测和基金支撑能力分析。做好全国统一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试点工作。

三、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十四)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切实把好公务员入口关。认真执行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进必考”的规定,组织实施好全市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考录工作水平,加大从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工作力度。探索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和农民工中考录公务员工作。加强考录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考录考风考纪建设。

(十五)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和落实其配套法规,继续组织开展公务员能力建设活动,结合机构改革和公务员职位要求,推进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着力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探索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增强年度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研究制定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推进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学习方式的创新。规范公务员表彰奖励工作,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公务员日常登记和职数使用管理,规范参公单位的管理,妥善解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四、科学设岗,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六)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抓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申报审批,积极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搞好跟踪服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认真抓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坚持公开招聘,严格规范用人,加强聘期管理,推进用人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清理,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进人用人。加强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指导,规范竞聘上岗办法和程序,构建事业单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用人环境。认真贯彻全省《关于深化国家基本药物试点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确保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范执行和落实到位。

五、着眼发展,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做好人才规划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编制《枝江市人才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类人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引进和储备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制定我市2010-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精心组织省管以上专家选拔推荐工作,落实专家待遇。加强市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管理,启动第二周期市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程。大力加强创新创业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博士后产业基地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的作用。继续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养工程。认真组织2010年“双百计划”实施工作。大力引进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十八)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善培养、评价、表彰、激励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特别职业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补贴政策、资金和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十九)构建科学合理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改革。坚持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创新评价方式,完善量化评审赋分标准,提高评审质量,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开展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政策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衔接。继续开展对特殊人才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称特殊评审办法,为我市重点企业提供人才评价服务。不断拓展人才评价工作领域,实行人才评价向企业延伸、向农村延伸、向基层延伸。加强各类评委会建设,调整充实各专业评委库。认真组织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其他各类人事考试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严格考风考纪。积极推进新技师考核评价方式改革创新,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新模式。按照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管理暂行办法,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考务工作,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推进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六、统筹协调,不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按照统一部署,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文件和部署,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行工资福利待遇与职级挂钩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有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晋档晋级调整工资工作。做好省后续批准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套改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二十一)以绩效工资实施为重点,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正常运行工作,稳慎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及时做好晋升岗位等级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标准审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工资工作。

(二十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体系,扩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覆盖面。发布2010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分行业人工成本参考水平,为企业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提供依据。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七、服务维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二十三)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各项农民工工作。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农民工用工登记制度,基本实现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范围。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实施技能就业计划。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认真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欠薪应急资金制度。扎实抓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二十四)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稳步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大力推行职工名册制度,逐步建立劳动用工信息库,全面启动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规范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将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覆盖面达85%以上。大力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继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

(二十五)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案件审理标准化、仲裁场所规范化建设。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结案率达到96%以上。继续依托“三方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和案件评查,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建设。

(二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以完善维权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以推动用人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法》为主线,切实做好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清理整顿,打击违规招聘、虚假招聘、非法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检查工作。落实重大违法行为披露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八、完善机制,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二十七)坚持“三满意”标准,全面完成安置计划。进一步增强安置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以军转干部、部队和接收单位“三满意”为标准,加强军转安置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科学合理地制订安置计划。

(二十八)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细致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加强军转干部安置后跟踪培训,提高军转干部适岗能力。

(二十九)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信访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落实中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

九、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十)加强基层服务机构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规范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继续教育等工作机构,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和镇(街办)、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三十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成统一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基本上实现局机关网上无纸化办公。着力推进公众服务体系、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和交换区联网应用方面的建设,确保年内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切实做好社保卡的发卡和管理工作。

(三十二)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执法抓规范,普法抓实效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法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三十三)做好规划和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继续做好 “十一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的监测督办。加强对各项业务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大力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十四)加强政务公开,做好宣传信息等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政务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大宣传格局建设。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十五)全面落实《信访条例》,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贯彻《信访条例》,落实维稳工作预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探索建立维稳长效工作机制。

十、强身固本,不断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三十六)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建立统一、高效工作机构。通过理顺职能、优化结构、整合队伍,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切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机融合。坚持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手抓,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十七)以提高系统干部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部门及队伍建设。以提高系统干部素质能力为重点,结合实际在全系统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系统活动,争创新一轮文明单位。开展群众满意机关创建,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和群团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调研和创新、计生等工作。

(三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塑部门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活动。加大对各项资金、基金以及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抓好本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典型推介活动。

 

附件:201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指标

    

 

                         

 

 

 

 

 

 

 

 

附件:

 

201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指标

  

主 要 指 标

目 标 任 务

就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

4.1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人)

7700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

2200

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

1100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

6000

其中: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人)

3000

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人)

500

其中:带动就业人数(人)

2200

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万元)

150

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万元)

1400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额度(万元)

536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计(人次)

233400

城镇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73000

其中:企业养老保险()

65100

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95000

其中:居民医疗(人)

43200

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22000

城镇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29500

其中:农民工()

8800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1390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社会保险扩面

  计(人次)

13850

企业养老保险新增扩面人数(人)

4500

失业保险新增扩面人数()

1350

医疗保险新增扩面人数()

3200

工伤保险新增扩面人数()

3400

生育保险新增扩面人数()

1400

社会保险费征收

  计(万元)

28984

企业养老保险(万元)

150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万元)

6000

失业保险(万元)

860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万元)

6600

工伤保险(万元)

356

生育保险(万元)

168

职业技能培训

与鉴定

合 计(人)

5480

再就业培训()

1000

就业前培训()

550

创业培训()

20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农村劳动力人数()

1900

在岗培训()

1700

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

130

技能鉴定与发证人数()

2000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人)

4000

劳动关系

与收入分配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

95

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6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

96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覆盖率(%

80

能力建设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9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域网建设覆盖率(%

100

社会保险五项险种数据上传率(%

100

 

 

 

主题词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  通知

  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5月5印发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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