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2006]1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人[2006]1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09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人员发放200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0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象为全市机关和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参加2009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人员;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单位及执行了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下同)中在编在岗、且 2009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上述单位当年退休的工作人员,凡符合称职(合格)及以上条件的,相应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发放标准
全市机关和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事业单位中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为发放对象本人2009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发放对象系公务员和执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发放对象系技术工人的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两项;发放对象系普通工人的为岗位工资一项。发放对象系当年退休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公式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计发基数÷12×实际工作月数(其年终一次性奖金计发基数为退休前原基本工资)。
事业单位可按本单位发放对象2009年12月份基本工资(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之和)额度核提绩效工资。
三、经费来源
发放200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或核提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隶属关系解决。属于财政负担的,分别由同级财政解决;属于单位负担的,由单位自行解决。
四、发放办法
各单位将2009年度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或核提绩效工资名册先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同级财政核拨资金。其中属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对象且由财政代发工资的,由财政直接代发;属核提绩效工资且属财政拨款的单位,由财政将核提的资金拨付给单位,然后由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核发到人。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2007]21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行政纪律处分期间,取消其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纳入绩效工资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数额)。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奖金 发放 通知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共印9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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