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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中华美食节的答复意见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09-12 加入收藏
枝江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关于“2008枝江市首届中华美食节暨台湾美食周”活动的答复意见市人民政府:根据市领导对湖北共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08枝江市首届中华美食节暨台湾美食周”活动申请报告的批示精神,我局经过对其申请报告和活动简案的审阅,现答复如

枝江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关于

2008枝江市首届中华美食节暨台湾美食周”活动的答复意见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领导对湖北共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08枝江市首届中华美食节暨台湾美食周”活动申请报告的批示精神,我局经过对其申请报告和活动简案的审阅,现答复如下:

  一、“2008枝江市首届中华美食节暨台湾美食周”活动不属于文化部门审批的项目,无需经过文化部门的审批。

  二、从弘扬中华美食文化、提升枝江知名度、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活跃地方经济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市政府为业主提供一个平台,由业主负责,进行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举办本次活动。

  三、举办此类活动涉及到卫生、公安、工商、建设等多个部门,需要主办方与相关部门就食品卫生、公共安全、市场营销、城市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洽谈,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后方可实施。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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