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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立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实习制度加强实习律师教育培养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3-05-15
宜昌市建立实习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实习制度加强实习律师教育培养
日期:2013-05-15 11:1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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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实习律师业务实践活动,培养实习律师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宜昌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市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实习制度》。
  制度全文共分九个部分,对实习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实习的衔接安排、实习内容、生活补贴、考评管理和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进行全面规范。要求市直律师事务所在安排实习律师实务训练时,将实习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实习工作纳入实务训练的重要内容,优先安排实习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进行为期两周的值班实习。值班实习期,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筹安排和指导实习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制度要求,实习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实习,要熟悉掌握法律援助工作基本规定、工作流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加强业务学习,参与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协助进行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接待咨询信息录入等法律援助工作,参加法律援助宣传等相关活动。值班实习期间,要按照法律援助接待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代拟5份以上的法律文书或法律咨询意见书,接受1次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测试。
  制度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实习律师的值班实习活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交市律师协会和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存档管理。同时,市司法局将把安排实习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实习,作为市直律师事务所管理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实习情况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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