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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加入收藏
宜昌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日期:2022-09-07 10:3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责任编辑:司法局阅读量: 宜昌考区全体考生:  2022年宜昌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7日至18日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

 

宜昌考区全体考生:

  2022年宜昌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7日至18日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宜昌市疫情防控有关指示精神,现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宜昌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前相关准备

  1.所有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者除外)。

  2.所有考生应在考前7天(9月10日起)申领本人“湖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原则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在司法部网站进行健康打卡,在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时应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

  3.考前7天,当地考办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数据筛查,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前7天请勿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尚在外地的考生,请提前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5.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接受入场查验。考点不备车位,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参考要求

  6.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积极配合入场查验,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出示相关证件材料方可进入考点考场:

  (1)现场体温检测应低于37.3℃(测量体温超过37.3℃的考生,应按要求现场接受复测);

  (2)出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不能接种新冠疫苗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动态);

  (4)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市、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境外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湖北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核酸已采样但未出检测结果的不视同核酸检测阴性);

  (5)与报名时所使用身份证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7.根据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8.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进入考点考场直至考后离场,除接受身份识别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其他注意事项

  9.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

  10.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宜昌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yichang.gov.cn/)、宜昌司法微信公众号及考点所在地卫健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考试信息及当地最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考点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11.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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