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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局)关于报送《宜昌市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04 加入收藏
宜政务办〔2010〕39号签发人:刘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局)关于报送《宜昌市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的报告市委、市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将《宜昌市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呈报。请指示

宜政务办〔2010〕39号签发人: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局)关于报送《宜昌市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2010年

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将《宜昌市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呈报。

  请指示。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金卫兵  6854222


宜昌市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

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三集中”改革,着力推进招投标管理工作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加强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不仅新中心大楼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行,硬件建设上了一个大台阶,而且各项改革取得了新突破,各项发展取得了新提高,为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无论是办公条件、服务功能、进驻规模,还是管理水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在全省市州中处于领先,在全国也属一流。

  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市委、市政府改善政务环境最大亮点工程,2010年110月,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中办、中央编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委巡视组领导和出席全省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的100多名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出席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的460多名人大代表、出席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的420多名政协委员先后视察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均对中心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盛赞宜昌创优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做法。

  现将宜昌市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2010年工作情况及201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0年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情况

  2010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11595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11037件,同比增长68%,办结率达99.5%,其中承诺件提前办结75505件,提前办结率达68%全年共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国土资源交易活动471次,实现交易总额68亿元。

  (一)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着力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1、推动各部门设立行政许可科室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在《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10]1号)文件中,要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机构。各部门认真进行落实,在市政府下发的各部门“三定”通知中,有2个部门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有1个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有2个部门以行政审批科为主排名加挂其它科室,有25个部门在业务科室上加挂“行政审批科”,这四项合计共有30个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占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总数的75%,涵盖了所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行政审批发生频率高的市直部门。

  2、推动各部门行政许可科室向中心窗口集中

  在去年底中心整体迁入新址办公时,首批进驻部门全部按“三集中”要求实现了整体进驻,其中6个省管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专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科、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今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推进和各部门“三定”方案的落实,各部门继续加大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的力度,各部门行政审批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坚持在窗口坐班,提高了行政审批速度和效率,基本实现了“一楼式办公、一站式办结、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最大程度方便了广大办事群众。

  3、推动行政审批操作向行政审批网上平台集中

  经过扎实工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38个部门(单位)除7个使用全国、全省专网和2个未开展审批业务的单位外,29个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行政审批网上开展,均使用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的运用既使办件更加规范快捷、方便办事群众,又使统计分析更加准确客观。

  (二)推进并联审批方式,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1、企业设立登记全面实行并联审批

  认真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宜昌市企业登记设立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和《宜昌市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09]56号)文件要求,在中心迁入新大楼办公时,将二楼审批服务大厅设置为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大厅,集合了与企业设立登记有关的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4个部门,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一张表格一套资料登记,部门流水作业,同时办理四证”的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流程,使申请人在宜昌市设立一个企业时,一次性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手续,一举解决申请人资料反复报送,办事来回跑路,时间一拖再拖的弊端,办理四证手续的总时间由法定3个月一下子缩减为现在的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税务登记时间平均只需30分钟。截止10月底,共办理企业设立并联审批700件,受到了新办企业的普遍好评;

  2、工业建设项目报建逐步推行并联审批

  按照(宜府办发[2009]56号)文件要求,我们将三楼审批服务大厅设置为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大厅,集合了与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有关的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人防办等22个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前移、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业建设项目报建并联流程,工业建设项目报建办理时间已由原来法定的134个工作日压缩到33个工作日。截止10月底,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1件,受到了工业企业的高度评价。

  3、不断完善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模式

  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一次性告知制、即时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AB角制等行政审批制度,建立了“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审批服务模式。大力实施政务公开,我们将经过再造后的39个审批部门255个审批项目及其审批流程图在“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各层大厅触摸屏、各层大厅LED液晶显示屏上进行“六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间、收费依据及标准,进行公布,向社会广泛告知,让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了解和知晓;为方便群众办事,将255个审批项目及其审批流程图,编印成“办事指南”卡片,摆放到工作窗口,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一看便知,群众拿着指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在各审批大厅设置查询电子触摸屏及LED液晶显示屏,方便办事群众了解审批事项的办理要求,查询本人(单位)审批项目的办理进度和结果;同时将审批项目及其审批流程、操作规范输入行政审批应用管理系统,使各项审批操作和运行状态在局域网内一目了然,使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项目中、按规定的程序、收取规定的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从而使群众“进一个窗口办好,交规定费用办成,在承诺时间办结”。

  (三)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五统一”监管模式全覆盖

  1、组建统一的综合招投标监管机构

  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决定组建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和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台。2009年63日,市编委以(宜编[2009]9号)下发了《关于宜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同时加挂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牌子,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公室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办公,同时调增了部分编制,充实招投标监管力量。今年,市招标办(局)已按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能全面开展工作,履行相应工作职责。目前,市属8个县市和夷陵区,全部完成了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的组建任务,实现了“五统一”监管模式全覆盖。

  2、组建统一的综合招投标服务平台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同意组建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决定,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共同起草了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三定”方案(草案)。2010年117日,市编委以(宜编[2010]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组建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的批复》,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全面进入组建阶段。经过半年的工作,撤销了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建起了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合并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对外分别保留牌名,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主要承担在市招投标办(局)的指导协调下,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水利、交通、建设项目、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交易信息等职能。6月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已正式组建完成,机构、人员、编制全部到位,各项工作已全部走上正轨。

  3、组建统一的各类招标采购专家库

  按照“统一建库、分类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我们将建设、交通、水利招投标专家库,政府采购专家库,产权交易专家库进行整合,组建了集中统一的市级招标采购专家库。目前市级专家库的入库人数达到1127人,专业分类15个,副高及以上职称275人。同时建立了评标专家定期考核和准入、清出制度,对专家评委进行动态管理,提高了专家评委的整体素质和评标质量。目前,市属8个县市和夷陵区都建立了本地区的专家评委库,入库专家总人数1155人,分为15大类,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119人。市和大部分县市实现了专家评委电脑随机抽取、密封打印和语音通知,保证了专家评委抽取的公正性。

  (四)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和交易秩序

  1、不断创新和完善招投标工作运行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和完善综合招投标工作机制,推行投标企业资格后审,增设“资格复审”环节,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改进评标办法,采取复合标底的下拦标价法,遏制恶意低价抢标现象;严格备案管理,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建立《预选承包商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将有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其它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处理或清理出宜昌市场。通过建立完善招投标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和交易秩序。

  2、全面加强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的意见》(宜府办发[2009]60号)文件,对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和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职能职责、工作范围、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节约资源、同城合一的原则,推动各区(除夷陵区外)招投标活动统一纳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集中进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宜治工发[2009]4号)文件,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出台了相应措施,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运行。认真制定《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国土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1+4”操作规程,在操作层面制定、规范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范围和运行规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了信息发布、专家抽取、交易确认、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等多个配套制度,使招投标交易活动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实现阳光化作业。

  3、着力加大综合招投标监督检查力度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政府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招投标规范运作。认真履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职能,切实加强招投标综合监管,对进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的综合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审查,对综合招投标活动进场交易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对进场交易的综合招投标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进行实时录像,以存档备查。今年我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数量和交易总额在全省市州中居前列。

  (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召开后,我们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创三先、争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党支部、创建先进(红旗)窗口、创建先进(红旗)科室,争当优秀党员、争当优秀公务员、争当优秀服务明星,以鼓励先进,提高中间,鞭策后进,激发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力;中心机关党委负责人与每个党员签订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增强了全体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我们按照“新中心、新起点、新标准、新成效、新形象”和“一流管理、一流队伍、一流机制、一流效率、一流形象”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活动,并把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进行实施。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党员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中心上下营造岗位争先进、业务争一流、个人争优秀的良好局面。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重点工作督察方案》,结合推进“十个全覆盖”,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要领导与各审批大厅、交易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市行政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与党员干部签订《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贯彻学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广泛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等,营造廉荣腐耻的良好风气。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制度,全面开展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点”查找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扎实开展“排查腐败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周密制定、全面落实《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努力查找薄弱环节,重点解决好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廉政建设活动,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使全体工作人员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办事,塑造“勤政廉洁”的工作队伍新形象。

  3、努力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我们提出把加强中心自身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一是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11月份,我们建成了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电子监控中心,实现了对所有行政审批大厅和开评标现场实时全程大屏监控和录像,长期保存电子资料,随时调用备查。二是在全面推动新的行政审批应用管理系统广泛使用、行政审批项目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发证的基础上,正在全力研发公共资源交易应用管理系统,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网上招标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网上下载和上传招投标资料、网上进行货物和服务采购、网上举行产权竞卖,以及对开评标过程全程电子监控的目标,同时开通企业网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企业网银,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至统一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采购活动的干扰。三是全面推行以量化考核为主的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绩效考核系统运行,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等功能,科学采集各类考评数据,合理配备参数,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工作人员、工作窗口及其部门的工作绩效。我们通过创建一流行政审批平台、一流市场交易平台、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

  二、2011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思路

  2011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为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一)围绕提速、提质、提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改革创新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二是重新审核、认定审批项目的内容和信息并对外公布;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拟定《宜昌市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以市政府名义颁布实施。

  2、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一是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审批专班(科室)集中;二是审批专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三是办理审批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四是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车管所分中心、房产交易分中心和人社局分中心,统一运作规范,统一监督考核。

  3、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一是巩固提高审批流程再造成果,实行流程管理;二是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力争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三是试行“一表制”收费办法,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一窗受理、一表核算、一次征收、分户划转”的方式缴纳,减少申办人多次跑路、多头缴费的现象。

  4、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一是提高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比例;二是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构建大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凡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完善联合审查、联合勘察、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集中并联审查方式。

  5、着力加强审批窗口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承诺办理制、一次告知制、明确答复制和A、B角负责制等制度;二是推行行政审批专用章,不断提高网上审批率;三是修订完善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健全长效机制。

  6、抓紧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一是做好清理备案工作;二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三是加强日常监督。

  7、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和监督。一是修订完善行政审批工作考评办法;二是充分利用应用系统、办件评议器、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三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评工作。

  (二)围绕公平、公正、公开,着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

  8、推进“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职能,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拟定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市招标办与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

  9、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一是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二是开发应用招投标操作及管理系统,逐步实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网上监督;三是做好“同城合一”模式下城区各类招投标进入中心集中运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四是创新方式,坚决防止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

  10、改进对专家评委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一是充实完善综合专家评委库,建立各类招标代理机构库;二是制定管理办法,规范专家评委和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三是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成立市招投标协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等制度。

  11、大力加强招投标管理和监督。一是对招投标文件实行“双审制”;二是把好专家评委的抽取和使用关;三是加强开评标现场的监管;四是建立健全招投标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明确到岗位、到个人;五是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围绕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行政服务工作水平

  12、深入开展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活动。一是细化行政审批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三化”内容和要求;二是健全、完善中心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三是着力抓好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考评和长效激励机制;四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五是搞好中心大楼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六是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增强中心的凝聚力、执行力。

  13、全面加强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认真贯彻实施;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促使各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健康发展;三是注意总结交流,不断提升行政服务工作水平。

主题词:行政工作总结报告

  抄报: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局)、机关工委、

  政研室、文明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市政府办、研究室、法制办。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1219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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