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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班成功举办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2-06-26 加入收藏
全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班成功举办
日期:2012-06-26 15:2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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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全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班在城区隆重举行。省社矫办主任许振奇同志、社矫科科长邵应龙同志应邀出席培训班并作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张德才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手段。这次培训旨在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要求和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现场会精神,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从思想上树立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意识,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执行程序。《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是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提高矫正质量,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把中央关于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张德才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执法意识, 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办法》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刑罚非监禁刑社区矫正的执行,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部门特别是县级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一定要加强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和研究,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观念,认真抓好好程序、实体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执法责任。二是要大胆探索,切实融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之中。要大力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探索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以网格为基础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把社区矫正延伸到社区网格,以“管控网格化”为手段,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三是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四是积极推进和加强电子监控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监控的“电子围墙”。

  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及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负责人、全市108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市局机关干部共计190余人参加了培训。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17批次1983人,有力地提高了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对在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正确应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起到了较好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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