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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宜昌市直城区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24 加入收藏
城区各区(不含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城区各有关企业: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号)有关精神,现就落实宜昌市直城区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在宜昌

  城区各区(不含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城区各有关企业:

  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2〕22号)有关精神,现就落实宜昌市直城区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宜昌市直城区依法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1.毕业时间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2022年之前无就业经历。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补助方式

  1.免申即享。对于省人社厅通过系统推送的新参保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名单内的人员,企业无需申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核实其高校毕业生身份和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后,在30日内将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应按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主动提供与新参保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2.窗口申报。对于不在省人社厅推送的新参保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名单内的人员,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服务窗口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附件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省内部业务协同平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核验其高校毕业生身份,通过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核实其参加失业保险情况。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向所在用人单位主动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应主动提供与新参保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提前确认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单位的对公账户信息完整无误。没有填写或填写有误的,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完善单位的对公账户信息。(附件2)

  单位没有对公账户,或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与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企业,应提前填写《关于单位账户变更的说明》(附件3),经市社保征稽局(市民之家一楼1E03室)审核后完善退费账户信息。

  2.1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3.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定期通过部端对已经发放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进行全国信息比对核查。对部端比对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追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

  5.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6.服务窗口:宜昌市民之家(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710斜对面)一楼中岛区失业保险审核区。咨询电话:6731201。

  附件:1.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完善单位对公账户信息操作步骤

  3.关于单位账户变更的说明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

  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社保编号   是否大型企业  
法人姓名   手机号码   经办人姓名   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序号 人员类别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劳动合同开始年月 劳动合同期限 开始参保缴费年月
1                  
2                  
3                  
4                  
......                  
企业申请事项及承诺 本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人,补贴企业 元。

 

   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知晓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规定,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全负责,接受并配合相关机构的审计、检查、评估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虚报冒领等违规领取的,将退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条件 人,补贴企业 元。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人员类别指:A应届高校毕业生;B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劳动合同开始年月、劳动合同期限,请根据劳动合同据实填写。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请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4、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请提供与新参保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1份)。

 

  附件2

  完善单位对公账户信息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

  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中“单位一般信息变更登记”,进入“银行账户信息”。

  第二步:添加银行账户

  点击“添加银行账户”,填写完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在“检索开户行”中正确填写12位行号或开户支行名称,如填写错误会导致“开户银行名称”无法自动生成。

  第三步:核对信息并保存

  核对填写的对公账户信息是否正确并保存。

  第四步:确认提交

  确认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

  第五步:办结

  显示“该业务已成功办结”即可。

  若遇到网上无法正常添加银行账户的问题,企业可至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一楼社保窗口办理。

  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单位添加经办人员及银行账户信息操作流程”。

  附件3

  关于单位账户变更的说明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

  因本单位原因,不能办理社保退费业务,特申请将账户作为我单位社会保险退费账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行号: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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