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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自治县进一步规范民族成份变更、确认管理工作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4-07-17 加入收藏
五峰自治县进一步规范民族成份变更、确认管理工作
日期:2014-07-17 08:50来源:五峰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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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年71宜昌市将民族成份变更审批事宜由县、市两级办理调整为由各县(市、区)民宗局一级办理以来,五峰自治县民宗局本着“严格政策,方便群众”原则,对民族成份变更和确认受理、审查、审批办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一是继续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专理窗口。协调1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为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民族成份变更、确认受理和初审工作,实行民族成份变更、确认工作“一个口”进出。

  二是规范审查、审批流程。对初审资料齐全、符合政策条件的办件,由县民宗局民族股确定专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甄别,对真实准确、符合政策的办件由县民宗局公示(公示期为7日)无异议后予以批准。

  三是严格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20日为集中办理日(节假日顺延),办理中,坚持经办人、核实人、审批人“三签字”,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紧急办件采取特别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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