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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权力下放获得群众高度认可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4-07-09 加入收藏
秭归县: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权力下放获得群众高度认可
日期:2014-07-09 15:42来源:秭归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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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日,秭归县民宗局迎来了继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权下放后的第一位办理群众。在认真审核证件、资料后,快速将办理好的手续交给群众时,群众满意地称赞:“办事效率真快,原听说要半个月才能办好,没想到这么快就办理结束了。”

       这是市民宗局、公安局为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广大群众而出台的一项具体举措带来的直接效果。今年630日,市民宗局和市公安局联合行文,对调整民族成份审批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门通知。文件明确,自今年71日起,将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权由县、市两级办理调整为由各县(市、区)民宗局一级办理,市民宗局只对民族成份变更实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再复审办理审批,在经县(市、区)民宗局审批后,居民持变更审批表到所辖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与以往审批过程相比,减少了市民宗局和县(市、区)公安局两道审批环节。

       据笔者了解,此项规定出台后,为广大少数民族家庭变更民族成份减少了程序、节约了时间、节省了开支,深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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