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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民政局
栏目:西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30 加入收藏
1、贯彻落实国家民政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2、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3、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助人武部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负责复原退伍军人

   1、贯彻落实国家民政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

   3、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助人武部门完成年度征兵工作。负责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6、负责辖区行政区划和地名、道路命名及变更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

   7、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社会福利机构和企业的发展。

   9、承担老龄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11、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

   12、配合市殡葬所开展殡葬宣传及改革工作。

   13、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负责全区民政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5、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16、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为辖区建设服务。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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