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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积极推进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
栏目: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1 加入收藏
2013年10月22日,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相关材料意见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主动争取,做好相关创建工作。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工作落实。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总局的

2013年10月22日,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相关材料意见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主动争取,做好相关创建工作。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工作落实。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总局的支持。11月11日,市长马旭明、副市长刘建新带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孔磊、副局长张志国专程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汇报,请求国家总局将宜昌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列,加强工作指导,在标准制定、政策扶持、人才引进等全方位给予支持,让宜昌城市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示范创建的先行地、创新发展的实验区,同时请求国家总局大力支持宜昌建设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支持宜昌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才副局长听取了汇报,初步考虑采用“省会城市(直辖市)+X(工作情况较好的地市)”的形式,争取将宜昌纳入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列。国家食药监总局尹力副局长也作了明确批示意见,表示积极支持宜昌“创最佳”。

二是分析现状制定方案。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逐条进行了我市现状分析,形成了《比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对宜昌市食品安全现状的分析》,找出了与国家总局标准存在的定性或定量的差距,为今后在开展“创最佳”活动中有重点地解决问题、缩小差距奠定了基础。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按照“覆盖领域最广、安全程度最高、监管效果最好”的目标导向,制定了工作方案(讨论稿)、指标体系(讨论稿)和配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强基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长效化”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最严格的主体管理、最严谨的过程管理、最严密的风险管理”的工作要求,构建检验检测、网格监管、信用信息、溯源监管“四大平台”和市场供应、责任、监管、应急、保障、共同治理“六大体系”。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调研。市政协主席李亚隆同志、副市长刘建新同志组织市政协研究室、市食安办、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商务、卫生、人行宜昌支行以及三峡大学课题组,就“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开展了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国内外食品安全的有关理论和实践、我市现状和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总体要求、目标内涵、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分11个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比较研究、现场调查、统计分析和召开座谈会,认真总结分析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形成系列调研报告。

四是以整治促进创最佳工作。从人民群众最不放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入手,以整治促创建。一是开展了豆制品整治。共关闭取缔106家无证无照豆制品加工点。二是开展了餐饮业专项整治。检查餐饮企业和单位11378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56件,引导182家无证小餐饮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基本卫生条件合格告知单》,规划了15条餐饮街进行集中整治和示范创建,对1087家小餐饮业主进行了免费培训。三是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2起,收缴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 1.4吨,取缔了私屠滥宰窝点。四是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动。立案34起,结案3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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