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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防办法规科
栏目: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22 加入收藏
1、负责人防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定和办法。2、负责承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资格认定、证件换发工作。3、负责人防行政执法稽查工作。4、负责城区“结建”工作的稽查,行政规费的追缴工作。5、负责督办全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6、负

  1、负责人防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承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资格认定、证件换发工作。

  3、负责人防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4、负责城区“结建”工作的稽查,行政规费的追缴工作。

  5、负责督办全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

  6、负责依法承办行政复议、听证的申请、受理工作。

  7、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对人防各项法律法规行使解释权。

  9、负责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抓好初级中学“三防”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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