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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发挥基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4-05-07 加入收藏
浅谈如何发挥基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日期:2014-05-07 09:40来源:长阳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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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宗教领域是否和顺稳定,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在现阶段,宗教工作部门如何加强对宗教界的管理和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这是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结合我县宗教工作特点,就如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长阳宗教基本情况

  长阳是一个宗教大县。现有道教、佛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四种宗教。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宗教活动场(处)所十处,即:石磙淌天主教堂、中武当道观、长阳基督教堂、观音寺、盐井寺、晓峰垭天主教会口、清水堰天主教会口、西寺坪基督教聚会点、习家湾基督教聚会点和高家堰基督教聚会点。经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15人,其中:天主教4人,基督教1人,道教8人,佛教2 人。

  天主教:1700年,天主教开始传入石滚淌地区,1747年,开始设立堂口,时称担子山堂口1982年石滚淌天主教堂恢复活动,当时有信徒1300多人,同年成立长阳石滚淌天主教爱国会,2005年更名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天主教爱国会,现任主席为龚贤富神父。天主教信教公民比较集中,现有信徒2600多人,主要分布在大堰乡的石滚淌、赵家堰、清水堰、千丈坑及榔坪镇的秀峰桥等五个村,为湖北省农村天主教三大聚居区之一,对外影响较大。现有石滚淌天主教堂和晓峰垭会口、清水堰会口三处宗教活动处所。

  基督教:1991年,基督教开始传入长阳。最初,由隔河岩工地施工人员中的基督教信徒在工地附近传播;后来,范围逐渐扩大,并由宜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派人来长阳传教;长阳信徒直接到宜昌接受洗礼。到1998年,全县受洗的基督教信徒达到200多人,19998月,县委统战部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进行了调查,批准设立四冲湾、西寺坪、习家湾三处临时聚会点。并经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推荐,接收中南神学院毕业生胡志林为传教士。从此,长阳基督教活动逐渐走上规范的轨道。2001年,县政府批准设立长阳基督教堂,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和考查、协商,2002年召开全县基督教第一次代表会,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全县现有基督教徒362人,主要分布在龙舟坪镇、磨市镇和高家堰镇。现基督教堂负责人为吴亚莉教师。

  佛教:长阳的佛教活动大至起于唐朝,兴于宋、元,在全县流传较广。民国时期尚存和有遗址可考的寺庙共47处;到1949年,县内尚有7处佛教活动场所,文革时期遭到破坏后,龙舟坪观音阁、渔峡口盐井寺寺庙旧址相对保存较好。新中国成立后,观音阁、盐井寺周边部分群众的信仰仍然存在,附近地区常见香火痕迹。1995年,县政府决定县文化馆迁建观音阁,开发观音阁风景区,观音殿、长清殿等佛教寺庙也随之修复。1999年县政府批准恢复开放观音阁佛教活动场所。2003年,迎请章华寺僧人李华(惟新)、李如义(隆星)来观音阁住庙管理,目前,全县共有佛教皈依居士500多人,主要分布在龙舟坪镇城区内。200610月,成立了由李华任会长的县佛教协会。2007年,县佛教协会启动了搬迁复建现有观音寺的工作。201010月,由县民族文化研究会牵头组织的盐井寺保护性复建工作正式启动,历时两年,于2012年底全面建成。20135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四祖寺净慧长老弟子传益法师正式入住盐井寺任住寺法师。

  道教:据史载,唐代就已传入长阳,并开始修建道观,经过长期发展,大小道观遍布全县。到1949年,保存下来和有迹可考的共80多处,其中,中武当道观和石柱观道观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1988年,县政府批准开放中武当道观为宗教活动场所。1992年至2005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筹资600多万元,修复中武当道观。从1993年开始,中武当道观每年接待香客万余人次。1995年,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道教协会。20074月,县道协第三次换届,现任会长由省道教协会副会长鄢金华道长担任,宫观常住道士十人左右,目前,县内尚无道教皈依弟子。

  二、长阳宗教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严格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全县宗教界不仅自身得到了较好发展,而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肖发喜同志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做到了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宗教管理工作网络体系。从2012年开始,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纳入了全县各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行考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每年坚持对乡、镇统战委员进行宗教专业知识培训。加大《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力度,把该条例纳入了全县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县委党校开设了相关课程。县民宗局每年在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上作宗教形势与政策的专题讲座。

  (二)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职责、预防预警程序、应急处置原则和通讯保障措施等内容。二是教育引导常态化,组织人员到县内各宗教场所进行经常性地走访和交流,将《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翻印分发,保证宗教教职人员人手一册,定时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讨论,每年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法规宣传月活动,以此来号召各宗教人士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自觉做遵纪守法公民。三是加大对假冒僧人、道人、自封传道人和不正常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邪教进行调查、打击,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邪教的渗透。四是认真开展“三个专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原则和程序,每年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宗教教职人员保障政策的长效机制。五是积极开展以“教风”建设为主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中武当道观、石滚淌天主教堂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市级和谐寺观教堂。通过这些途径,全县宗教界管理规范,多年来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指导服务宗教自身建设。我们在加强对宗教管理的同时,积极指导和服务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中武当道观争取宜化集团的支持,募集资金150多万元,修建了三清殿、钟楼和鼓楼,对祖师殿、观音殿、三帝宫等殿堂进行了维修,重塑了神像,道观面貌燃一新。争取省市民宗委局支持,对基督教堂和大堰天主教常进行了全面维修,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正常活动的开展。主动服务观音阁寺庙搬迁复建工作,观音寺搬迁复建工程自2009年开工以来,帮助完善了用地手续,安排人员到现场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确保施工安全,经过几年的建设,山门、观音殿、僧房、斋堂及配套设施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寺庙已初具规模。

  (四)宗教场所主动适应社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发挥宗教道德的积极作用,主动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我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天主教几任本堂神甫和天主教爱国会都能自觉地执行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无论是修筑公路、打垱造田、科学种植,还是计划生育、开办学校,都能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带头响应。尤其是在安定团结、遵纪守法方面,更是把宗教的道德观念和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法制观有机结合起来,在讲经布道时,对信教群众进行理直气壮的阐释,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天主教徒集中的六个村,20余年无刑事犯罪。道教方面,以“慈爱和同、济世度人”为原则,无偿发送劝人为善的宣传册子十多万册,利用道教中“和”与“善”的传统道德观,对数十万信徒和游客进行潜移默化的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教育。佛教则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来引导教育信众遵纪守法修身养性。基督教传入我县历史不长,但其“作光作盐、荣神益人”、“爱人如已”的观点已深入信徒心中。佛教和基督教的信徒大都集中在城区和隔河岩库区及各个乡(镇)府所在地,这几个地方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多,上访事件多,但通过调查没有发现一个信徒参与上访。除此之外,宗教界在全县还积极开展社会慈善活动,2013年,中武当道观筹资2.4万元,资助困难学生50人;观音寺落实资金2万元,资助贫困学生和困难群众25人;石磙淌天主教堂挤出资金1.4万元,扶助了20个贫困智障人士;基督教落实资金0.3万元,资助困难群众30人。

  三、对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的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崭新课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让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地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要发挥宗教上层人士的引领作用。宗教界的和顺与稳定,主要取决于宗教上层人士的和顺与稳定。在工作中,我们要把团结引导宗教界负责人作为搞好宗教工作重要抓手,在政治上爱护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近年来,我们先后推举年轻的本堂神父龚贤富、基督教堂吴亚莉教师为县政协委员;道教鄢金华道长为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常委、省道教协会副会长;佛教的惟新法师为县政协常委。政治上的关心爱护,使他们始终能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中心保持一致。在生活上,我们除积极主动地引导他们加强自养外,还经过多方工作,将教职人员生活补助金纳入了县财政预算,落实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通过对宗教人士政治上的爱护、生活上的关心,使我县宗教人士能正确理解“爱国”与“爱教”的相互关系,做到爱教先爱国,只有做一个好公民,才能做一个好信徒,始终保持了我县的宗教和顺。

  (二)要找准加强宗教管理的工作重点。宗教事务管理只有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落实到位,才能确保宗教和顺稳定,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加大《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始终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违法、打击非法、抵御渗透的工作方法,把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落到实处,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在法律法规的范畴内开展宗教活动。三是要加大对非法传教活动的排查和打击力度,让非法传教活动无立足之地。近年来,我们团结广大的信教公民,多次打击处理了基督教的非法传教和“自封传道人”的非法活动,对私设聚会点违法活动进行了教育、疏导、规范,对假冒僧人、道人的诈骗活动进行揭露和驱逐,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邪教活动进行了打击取缔。

  (三)要真心实意地和宗教人士交朋友。宗教的特殊性,决定了宗教工作方法的特殊性。宗教是群众性的社会现象,由此决定了宗教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做群众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我们要经常与宗教界人士、信教公民交心谈心,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到实处,落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的心上。长阳大堰石滚尚天主教堂地区是一个极其缺水的地方,教堂和附近群众、学校用水极其困难,我们争取资金10多万元,修建了一个蓄水池和通水管道,解决了信教群众近300人的吃水困难;长阳基督教堂因土地问题没有解决,我们就主动争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公,完善了土地划拨相关手续;中武当道观道教因缺少资金维修宫观,我们帮助争取资金10多万元进行了全面维修;佛教观音阁寺庙因场所狭窄需要复建,我们就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2009年,正式启动了观音寺搬迁复建项目建设。通过真心实意地为各宗教活动场服务和排忧解难,民宗局与各宗教活动场所关系融洽,各项工作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推进了全县宗教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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