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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立足三个落实实现四大突破有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3-12-17 加入收藏
猇亭区立足三个落实实现四大突破有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猇亭区立足三个落实 实现四大突破 有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日期:2013-12-17 12:48来源:猇亭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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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猇亭区民宗局立足日常工作落脚在“三个抓落实”,重点工作力求在“四个高度”求突破,有效推动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实实在在抓网络。区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国保、城建等相关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涉及民族宗教或与其相关重要工作,定期加强联系沟通协调。街办副书记兼任民族宗教干部,各居村及相关重要企业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并将网格员纳入民族宗教信息联络员。

       二是扎扎实实抓宣传。一方面面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时汇报民族宗教工作,争取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围绕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活动,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和谐稳定。在重点社区开设宣传栏,加大社区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区创新办支持,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网格员管理,并适时开展了网格员的培训,明确了网格员为民族宗教工作当好“五员”的工作职责,即民宗信息“采集员”、苗头问题“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科技文化“传播员”、突发事件“调解员”、党委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络员”。

       三是踏踏实实搞服务。发挥窗口作用,坚持严格标准,热忱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民族成分变更和中、高考优录等服务。社区按照“三个纳入”“四个结合”,加强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实行少数民族联系制度,坚持将社区民族工作与社区事务性工作融合。建立了《社区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管理台帐》和《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实施 “三个纳入”,即把民族工作组织纳入社区群众工作网络,把民族政策法规学习纳入社区教育,把民族工作纳入社区文明建设。做到“四个结合”,即定期走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定期到家庭走访慰问,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为辖区少数民族居民排忧解难,并将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救济和帮扶范围;加强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结合,根据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的现状,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人员进出、就业状况、住址变化等情况,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子女上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户口登记、暂住证发放、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正确引导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把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家致富作为服务的重要内容,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发家致富,也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完善机制与信息沟通相结合,通过社区网格,与公安、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联手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建立情况分析、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也为当地的平安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通过“三个落实”,全年工作实现了四个方面的高度突破。

       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民族宗教工作。年初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区委书记石显银亲自阐述讲解“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观点,并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新要求。区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出台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办法。区政府从民政等渠道帮助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等难题,还协调解决了宗教教职人员家庭孩子就学等困难。。

       二是建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中心。区编办批准建立全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中心,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目前配备专人1人,三个街办设立分中心,挂牌于街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其合署办公,在双桥、虎牙、桐岭、下马槽等4个重点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服务站。

       三是落实宗教教职人员津贴。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出台全区宗教教职人员考核细则。由区政府办发文,制定出台《猇亭区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量化,从宗教教职人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宗教学识、团结协作等各方面,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有序推动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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