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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准,新农村建设必有为
栏目: 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6-06-09 加入收藏
定位准,新农村建设必有为
定位准,新农村建设必有为
日期:2006-06-09 16:37来源: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 2006-3-2 9:58:14 被阅览数: 134 次 来源: 宜昌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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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毕人的帖子,我也深有感触。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必先照准位置,作好服务定位,才能取得实效。供销社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非官非企、非国非民的位置,同时,供销社在自身发展中,对非己职责,己所不能为的事情,常常大包大揽,结果是常常做而论道,多少年来,由于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等靠要思想严重,既希望于鼓旗呐喊争取政府政策资金,以致于经营阵地逐步丧失,政治地位逐步边缘化。今天,在全国整体建立科学发展观的同时,供销社的整体发展观仍局限在此,可想而知,供销社的明天应该是什么样子了。
    新农村建设应该是供销社的历史性机遇.
   一、围绕一个中心。新农村建设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国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供销社应当抓住机遇,围绕这个中心,全力以赴推进新农村建设,出实招、做实事,实现自身发展最大化。
  二、突出重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核心应该是解决农民增收。供销社应当在此有所作为。建设五大农村流通体系。(1、农资,2、日用消费,3、农产品,4、医药,5、烟花爆竹),即围绕传统经营内容,发展多品种连锁经营。在此过程中,探索合作化经营、加盟连锁、小网络与大网络对接等形式,吸引农村各类人员的加入,为农民增收、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可能。
   三、发挥优势。目前,供销社成立农协、农经协已经得到政府党委的认可。供销社举旗占位目标已经实现。第二步应当是有为固位。充分发挥农协作用。发挥好六项功能。(1、提高农民组织化,降低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3、企业带动,参与农业产业化。4、搭建平台,建设农产品入市的双向通道。5、实现科技带动。6、转移剩余农村劳动力),充分发挥协会功能性作用。
   四、提升形象。提升形象应当充分体现供销社服务为先的作用,如:品牌化经营、信息化服务、升级形再造、规范化管理、创新运营形式等等措施,改变供销社“泥腿子、小家子、烂店子”与民争利,三农服务言行不一的形象。
   五、找准切入点。要屏弃一些华而不实的做法。如村级综合服务社,应当是总社的最大败笔,村级服务社是实现经济和文化共建的形式,稍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产品定位骑墙的做法,产品定位摸棱两可,想实现这个做法是不可能取得实效的。还不如以合作制的原则,去发展消费合作社、合作娱乐的形式。因此,希望总社要认真的去研究。
   六、出台资金政策,实现联合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容整洁,可以说为基层社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我们应在城镇规划中,实行四级共建,联合投入的形式,对基层社的门点进行重点性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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