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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24 加入收藏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枝江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枝江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枝江市物价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2)和《中共枝江市委、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枝文〔201015)精神,设立枝江市物价局,为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反价格垄断的执法职责。

  (二)增加价格公共服务职责。

  (三)增加管理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市价格、收费以及规范价格行为和反价格垄断等市场价格行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修订市级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组织纳入市级政府定价目录的价格听证工作。

  (二)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四)制定或调整市级管理的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组织实施中央、省、宜昌市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

  (五)贯彻国家、省、宜昌市制定的反价格垄断行为的措施,对全市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和查处。

  (六)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七)制定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八)负责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九)负责全市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工作;接受市场主体委托开展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工作。

  (十)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信访、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组织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构编制、人事、党群等工作。拟订年度普法依法治价工作计划,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实施;负责本级有关价格、收费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负责价格听证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

  (二)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和部分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负责管理药品、医疗服务及医疗器械的价格;负责管理全市电力、成品油、天然气和城市供水及水利工程供排水、供热等资源价格;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上述产品价格的调整、改革的意见;组织实施上级关于排污费及生态补偿费等环保收费的改革方案与收费标准的调整意见;负责管理工业产品价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业品价格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租金、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对生活必需品、主要工农业生产资料及城镇居民服务价格进行定期监测、汇总、分析,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决策提供数据、信息;对物价工作动态、市场价格热点、价格改革项目出台前后的市场反应状况等信息进行跟踪、反馈;对热点价格问题、突出价格矛盾等进行调查研究,为疏导矛盾提供依据;负责价格预警及建立应急机制,负责本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的处置;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三)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市国家机关收费以及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等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交通行业收费、价格的改革方案和调整意见的组织实施;负责经营服务收费、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制止乱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年度审验和经营服务收费、服务价格等监审工作;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二级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224日印发

  共印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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