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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吉利硅谷(谷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物理法高纯硅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4 加入收藏
襄阳市发改委、吉利硅谷(谷城)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吉利硅谷(谷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物理法高纯硅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112-420625-04-01-826390)。该项目由谷城县发改局备案,总规模5万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联合厂房(为初洗车间、精洗车间、精炼车间、铸锭车间、成品及制粒车间等组成的联合体)、机加车间、污水处理站及制冷站、办公楼及食堂、科研楼等,购置中频炉、铸锭炉、开方机、烘干机、制冷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6N多晶硅生产能力。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3年7月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30416吨标准煤(等价值74238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24399.59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35.33万立方米,年耗新水42.98万吨、年耗氮气165万立方米、年耗氩气213.62万立方米。二、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送省发改委备案。襄阳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襄阳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24日

襄阳市发改委、吉利硅谷(谷城)科技有限公司:

报送的吉利硅谷(谷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物理法高纯硅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112-420625-04-01-826390)。该项目由谷城县发改局备案,总规模5万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联合厂房(为初洗车间、精洗车间、精炼车间、铸锭车间、成品及制粒车间等组成的联合体)、机加车间、污水处理站及制冷站、办公楼及食堂、科研楼等,购置中频炉、铸锭炉、开方机、烘干机、制冷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6N多晶硅生产能力。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37月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30416吨标准煤(等价值74238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24399.59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35.33万立方米,年耗新水42.98万吨、年耗氮气165万立方米、年耗氩气213.62万立方米。

二、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送省发改委备案。襄阳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襄阳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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