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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0-09-07 加入收藏
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0-09-07 00:00来源:宜昌市国资委组织科

 
鄂创先发[2010]5号
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现将《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6月22日
 
 
 
 
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0〕22号)精神,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现就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科学发展、提升竞争实力为主题,以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为目标,以党组织“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党员先锋岗创建为载体,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二、目标要求
    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创建“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的目标要求来进行,着力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争创“四强”党组织的目标要求
    1、政治引领力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2、推动发展力强。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3、改革创新力强。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凝聚保障力强。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二)争做“四优”共产党员的目标要求
    1、政治素质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岗位技能优。积极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
    3、工作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
    4、群众评价优。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廉洁从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各地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对“四强”、“四优”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具体化。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一个党组织网络、一个群团组织网络、一套组织管理台账、一个好书记、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系列组织建设活动、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一套工作和管理制度、一套档案、一个机构、一支党群干部队伍、一个活动室、一笔党建经费、一个好业绩”等工作要求,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健全基本组织。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做到生产经营延伸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设置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企业改制改组时,同步调整设置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建强基本队伍。选好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大力推行“双经历、复合型”用人机制。主管单位党委每年对所属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轮训一遍,国有企业党委每年对本企业的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企业各类优秀人才中选拔党务工作人员。重视做好在生产一线和优秀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开展基本活动。规范开展企业党组织活动,健全组织生活;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以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组织为依托,开展各类群众性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四是完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财务、招投标、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五是落实基本保障。合理设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党务工作员,落实好场所、经费等。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年度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通过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谐稳定体系、激励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
    (二)大力创建党员先锋岗
    以创建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为主要载体,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分类设岗。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分类设置党员先锋岗,明确岗位要求,按照符合党员意愿、符合组织要求,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党员申报、民主讨论、组织认定的程序,为每一名党员确定一个先锋岗位。二是公示明岗。采取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形象公示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党员先锋岗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践履岗。加强对党员先锋岗的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中,向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为党员创建先锋岗提供必要条件。四是考核评岗。党组织制定党员先锋岗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党员定期述职,将党员述职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发挥表率作用。
    (三)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将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抓好“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和党员先锋岗创建的基础上,各地各企业要围绕“四强四优”目标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大胆探索创新,设计形式多样的工作载体,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推动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推进方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全省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党献礼。各地各企业要按照这一总体时间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安排,有序抓好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主要采取以下5种方式:
   (一)公开承诺。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联系实际,明确争创“四强”党组织的具体内容,明确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国有企业党员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做“四优”共产党员的具体计划。党组织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党员的具体计划以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定期讲评。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行“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点评”。讲评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通报创建“四强”党组织的情况,每名党员汇报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四优”共产党员的情况。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职工群众代表旁听和参与评价。上级党组织每半年对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点评。讲评工作要作好记录,建立规范的档案,作为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的依据。
    (三)年度总结。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企业党组织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向所在党支部进行述职,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四)群众评议。坚持扩大群众参与面,结合年度总结,上级党组织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组织党员、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企业党组织、企业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适时给予表彰。省委将于2011年6月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七一”前后,中央、省委将专项组织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各地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相应组织评选表彰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州、县委要将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纳入本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国资委党委牵头成立全省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省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省指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归口管理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同时要加强对其他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国有企业党委要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委书记担任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行政负责人要带头参加、积极支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扩大国有企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开展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相结合,与企业正在开展的各类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党员教育平台的作用,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大力宣传国有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向上,不断创造新业绩。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级组织部门、国资委(局)要把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严格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主题词创先争优   国有企业   方案   通知            
     湖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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