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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国资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涉及646亿元
栏目: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0-02-02 加入收藏
上海金融国资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涉及646亿元
上海金融国资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 涉及646亿元
日期:2010-02-02 09:53来源:宜昌市国资委

 
  上海“国资监管全覆盖”再下一城。1月9日,上海市国资委与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签署了《委托监管书》,将宣传部、金融办旗下的64家企业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范畴,涉及的国资权益数总计646.29亿元(按2008年底经审计数额)。
  对这64家企业,上海市国资委将作为出资人,委托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进行监管。同时,各监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委托监管范围内的国资实施全面监管,承担相应的国资保值增值责任。
  长期以来,由于金融、文化等相关企业的特殊性,在很多地方,国资委事实上“管不到”相关企业。而由于历史原因,仍有部分国有经营性资产直接从属于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形成的多头监管、政企不分格局仍未被彻底打破。而近年来,各地也在探索相应的解决方法。
  2008年8月31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8]9号),提出市属经营性国资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2009年4月8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提出,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
  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在会上表示,“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是指,市政府统一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出资人。各监管单位在战略规划和投资、收益和预算等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方面,遵循国家和本市统一规定。在不同的领域,通过分类监管体现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上海市国资委主任杨国雄透露,会后还要陆续与其余几家单位签署《委托监管书》。结合上海政企分开工作的统一安排,上海明确了对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政府机管局等系统内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
  除了这些委托监管的企业,在此之前,各委办局下属的相关企业已经陆续分批划转到国资委旗下。
      “国资监管工作复杂性和社会关注度都比较高,极具风险性、挑战性。从我们的体会来看,国资管与不管不一样,管得规范与不规范不一样。首先是要有人来做这项工作,责任要落实,其次是管理的方式和程序要规范。”杨国雄表示。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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