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11 09:01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三峡晚报讯(记者郑岚 通讯员向安静)本报持续关注的陀螺隐患整治终于有了结果。9日,市城管、体育、工商、公安四部门联手颁布通告,对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玩陀螺正式发布禁令。“今起,除市体育部门指定的地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组织或从事打陀螺活动。”
通告规定,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打陀螺活动,应当到市体育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活动,并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管理;除市体育部门指定的地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组织或从事打陀螺活动;同时要求销售陀螺者,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即日起,城管、体育、工商、公安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在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小区等公共场所打陀螺的行为及非法销售陀螺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已经形成的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小区等公共场所打陀螺点和非法销售陀螺点坚决予以取缔。对于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予以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城区的陀螺爱好者可以到哪里玩陀螺呢?相关部门回复:目前体育场前广场可免费提供给市民打陀螺,此块地比滨江公园双亭广场面积更大,陀螺爱好者可以到体育场前广场下侧尽情享受打陀螺的乐趣。
此外,市体育局还将寻找更多可供陀螺爱好者开展此项运动的场地,并随时进行公示。
通告规定,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打陀螺活动,应当到市体育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活动,并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管理;除市体育部门指定的地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组织或从事打陀螺活动;同时要求销售陀螺者,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即日起,城管、体育、工商、公安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在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小区等公共场所打陀螺的行为及非法销售陀螺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已经形成的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小区等公共场所打陀螺点和非法销售陀螺点坚决予以取缔。对于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予以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城区的陀螺爱好者可以到哪里玩陀螺呢?相关部门回复:目前体育场前广场可免费提供给市民打陀螺,此块地比滨江公园双亭广场面积更大,陀螺爱好者可以到体育场前广场下侧尽情享受打陀螺的乐趣。
此外,市体育局还将寻找更多可供陀螺爱好者开展此项运动的场地,并随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