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 《农机作业技术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10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机)中心,中心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有效解决农机作业中的技术问题,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及时安全有序开展,省农业发展中心制定了《农机作业技术服务办法(试行)》,请你们结合本单位、本地区抓好落实。附件:《省农业发展中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办法(试行)》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9日       附件:                      省农业发展中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有效解决农机作业中的技术问题,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及时安全有序开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机作业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把问题解决在生产一线;坚持效果导向,满足农民群众技术服务需求。第三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组建省级农机作业技术服务队(以下简称“省级技术服务队”),负责“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技术服务,统筹协调跨区域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组建技术服务分队(以下简称“县级技术服务分队”),负责开展区域性常规技术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县级技术服务分队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调整。第四条  参加农机作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技术服务人员”)应熟悉农机化生产主要环节,具备较丰富的农机专业知识、较强农机操作技能,能积极参与技术服务,主要从科研院所、农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一线“土专家”中选派。第五条  技术服务队应根据农时农事需要,精准对接服务对象,了解技术服务需求,制订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重点服务对象、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第六条  技术服务以现场服务为主,如遇不能及时赶赴现场服务的情况,也可通过线上远程指导解决,增强技术服务的时效性。第七条  现场技术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农机具选配、安装调试与技术保养;(二)指导农机手规范操作、安全作业;(三)排除故障、抢修农机具;(四)农机抗灾救灾应急技术服务。第八条  技术服务队在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前,应以巡回技术服务的方式,重点指导农机手合理选配机型、安装调试机具,确保机具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在重要农时农机作业期间,应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重点指导并帮助农机手迅速抢修农机具,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排除安全隐患;在重要农时农机作业结束后,应重点指导农机手清洗、保养、存放农机具。第九条  技术服务队应收集有关农机企业“三包”和售后服务的联系方式、服务区域等信息,及时提供给农机手。第十条  技术服务队应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技术服务应急机制,及时响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旱、排涝、病虫害机械植保等农机抗灾救灾应急技术服务。第十一条  技术服务队应如实填写技术服务工作日志,建立技术服务工作台账,并在阶段性技术服务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省农业发展中心提交技术服务报告。技术服务报告应附工作日志和工作台账。第十二条  省级技术服务队应每年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总结,并结合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开展研讨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第十三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深入基层,向农机手学习,向实践学习,切实掌握农机维修、作业等专业知识,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要坚持问题在一线解决,效果在一线体现,感情在一线增进,在现场服务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第十四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每年组织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奖评,主要考核技术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工作作风。对在技术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第十五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并按规定支付技术服务人员的差旅费和劳务费。各地应对技术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在交通、维修工具等方面提供便利。第十六条  各地应大力宣传技术服务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创新,增强技术服务工作的荣誉感,树立省农业发展中心的良好形象。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发展中心农机作业服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机)中心,中心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有效解决农机作业中的技术问题,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及时安全有序开展,省农业发展中心制定了《农机作业技术服务办法(试行)》,请你们结合本单位、本地区抓好落实。

附件:《省农业发展中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办法(试行)》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9日       

附件:

                      省农业发展中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作业技术服务,有效解决农机作业中的技术问题,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及时安全有序开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机作业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把问题解决在生产一线;坚持效果导向,满足农民群众技术服务需求。

第三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组建省级农机作业技术服务队(以下简称“省级技术服务队”),负责“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技术服务,统筹协调跨区域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组建技术服务分队(以下简称“县级技术服务分队”),负责开展区域性常规技术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县级技术服务分队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调整。

第四条  参加农机作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技术服务人员”)应熟悉农机化生产主要环节,具备较丰富的农机专业知识、较强农机操作技能,能积极参与技术服务,主要从科研院所、农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一线“土专家”中选派。

第五条  技术服务队应根据农时农事需要,精准对接服务对象,了解技术服务需求,制订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重点服务对象、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

第六条  技术服务以现场服务为主,如遇不能及时赶赴现场服务的情况,也可通过线上远程指导解决,增强技术服务的时效性。

第七条  现场技术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农机具选配、安装调试与技术保养;

(二)指导农机手规范操作、安全作业;

(三)排除故障、抢修农机具;

(四)农机抗灾救灾应急技术服务。

第八条  技术服务队在重要农时农机作业前,应以巡回技术服务的方式,重点指导农机手合理选配机型、安装调试机具,确保机具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在重要农时农机作业期间,应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重点指导并帮助农机手迅速抢修农机具,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排除安全隐患;在重要农时农机作业结束后,应重点指导农机手清洗、保养、存放农机具。

第九条  技术服务队应收集有关农机企业“三包”和售后服务的联系方式、服务区域等信息,及时提供给农机手。

第十条  技术服务队应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技术服务应急机制,及时响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旱、排涝、病虫害机械植保等农机抗灾救灾应急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技术服务队应如实填写技术服务工作日志,建立技术服务工作台账,并在阶段性技术服务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省农业发展中心提交技术服务报告。技术服务报告应附工作日志和工作台账。

第十二条  省级技术服务队应每年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总结,并结合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开展研讨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深入基层,向农机手学习,向实践学习,切实掌握农机维修、作业等专业知识,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要坚持问题在一线解决,效果在一线体现,感情在一线增进,在现场服务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

第十四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每年组织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奖评,主要考核技术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工作作风。对在技术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第十五条  省农业发展中心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并按规定支付技术服务人员的差旅费和劳务费。各地应对技术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在交通、维修工具等方面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各地应大力宣传技术服务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创新,增强技术服务工作的荣誉感,树立省农业发展中心的良好形象。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发展中心农机作业服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