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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办检查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
栏目: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10 加入收藏
3月3日~9日,省防办综合处调研员孙又欣对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行了督办检查。市防办专职副主任刘克清陪同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2010年度项目实施县五峰、兴山、秭归、当阳、夷陵区等地监测站点建设情况,听取了当地水利防汛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在宜昌城区召开了2011年度项目实施县工作督办

339日,省防办综合处调研员孙又欣对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行了督办检查。市防办专职副主任刘克清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2010年度项目实施县五峰、兴山、秭归、当阳、夷陵区等地监测站点建设情况,听取了当地水利防汛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在宜昌城区召开了2011年度项目实施县工作督办会。

我市1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范围,其中五峰、兴山、秭归、当阳、夷陵五县纳入2010实施范围,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批200万元的建设任务,剩余建设项目也已经由省防办统一进行了招标,即将开工建设。枝江、宜都、点军、亭、西陵、伍家纳入2011年实施范围,也已经由省防办统一进行了招标,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即将开工建设。远安、长阳纳入2012年实施范围,目前正在抓紧进行项目前期工作。

检查组对我市2010年度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2010年度项目县克服各种困难,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实属不易,同时也对前期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于2010年度后续项目和2011年度项目,检查组要求各地要紧扣4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时间结点,参见各方要细化方案,落实专班,确实履责,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立即进岗到位,抓紧项目实施。检查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群策群防体系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山洪灾害防御宣传要进路口、进村口、进景点,要进学校进教堂,要将明白卡发放到户到人,要将培训演练贯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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