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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作重点 狠抓工作落实——宜昌市部署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13 加入收藏
6月12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领导刘建新参加会议,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

    6月12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领导刘建新参加会议,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各区政府的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夷陵区)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在本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今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本次专项行动还将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

    会后,刘建新副市长对全市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工作部署。他指出,我市的专项行动要突出整治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水、大气、农村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打好“呼吸保卫战、河流保卫战、减排攻坚战”这三大战役。同时要求,要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要抓好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二是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三是要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四是要抓好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回头看,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

    刘建新强调,要狠抓工作的落实,针对当前环保问题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要强化责任,即加强“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要实行社会共治,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工作;要严格执法,以新《环境保护法》、两高《司法解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为武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突出环境问题。(柳耘 胡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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