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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大力开展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栏目: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06 加入收藏
民以食为天,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畜产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今年,宜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了议事日程,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中心工作,采取以下一些得力措施,狠抓畜产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畜产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今年,宜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了议事日程,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中心工作,采取以下一些得力措施,狠抓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向广大市民发放《公开信》,呼吁全社会参与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广大市民、餐饮老板、学校食堂发放《公开信》1500份,呼吁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公开信》倡议:一是不得购买、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二是拒绝购买未经检疫的肉品,在购买肉品时,一定要检查是否有蓝色条形或园形检疫验讫印章,是否有《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没有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不得购买。三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不得在饲料中添加兽药原料药、违禁药物和生长促进剂。动物出栏时,一定要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四是欢迎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17-4840138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竭诚为您服务。

  二、签订《畜产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从源头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年初,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与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经营单位及个人签订了《畜产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该《责任书》明确规定: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鼓励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走自繁自养之路,若需购买或引进畜禽,必须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购买和引进,并按规定申报检疫。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养殖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畜禽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名称、产地、规格、批号、批准文号、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同时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严格执行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规程,严格饲料、兽药、饮用水等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违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违禁兽药。

  (五)、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动物防疫,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六)、不得随意处置病死畜禽,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必须向当地畜牧兽医中心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出售,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严防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七)、畜禽出栏时,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畜禽调运出县境时,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换取《运输检疫合格证明》。

  (八)、主动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三、防微杜渐,全方位开展畜产品安全检测。上半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执法经费匮乏的情况下,仍然努力向上争取资金,购置了化验检测设施、仪器、试剂等50000元,有的放矢地全力开展畜产品安全自行检测。分别在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场采集尿液和动物组织样品500头份,认真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化验检测,检验结果全部合格(阴性)。

  四、强化畜产品无害化处理,确保畜产品安全。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了执法突击队,由所长挂帅、负责受理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半年来,共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12次,病死生猪450头,病死动物产品600公斤,确保了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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