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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民希望的方向发展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7 加入收藏
2007年8月5日至12日,五峰自治县财政局组织专班,对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走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和社员进行深入的交谈,查看了他们的基地,了解到了他们的经营理念、服务深度和基本运转的一些情况,现将这些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五峰自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007年8月5日至12日,五峰自治县财政局组织专班,对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走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长和社员进行深入的交谈,查看了他们的基地,了解到了他们的经营理念、服务深度和基本运转的一些情况,现将这些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五峰自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五峰自治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位于两省(湖北省、湖南省)六县市(宜都、长阳、松滋、鹤峰、巴东、湖南石门)交界,属武陵山支脉。五峰县境内最高海拔2300多米,最低海拔400米,山地垂直气候明显,平均海拔高度在1100米左右,县内群山叠嶂,终年润雨和风,空气清新,气候宜人,生态环境纯净天然,高山河谷形成独特的小气候和地理条件,十分适合茶叶、蔬菜和小香葱等特色产品的生长。这些特色产品的种植规模逐步扩大和市场拉动,推动了五峰自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一)合作社的发展过程

  1、农村专业协会的成立。五峰自治县委、县政府以本地特色经济为重点,把支持三农的发展放在了重要的位置,着力推进全县的农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过去农村的发展是靠政府的行政命令,农民的发展热情不高,发展的效果不好,并带来了一些后遗症,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工作方向。从2000年开始,通过政府引导,相继在各个特色产品生产区域,以农村经纪人为主体,自愿组合成立了茶叶协会、蔬菜协会、小香葱协会和牲猪养殖协会等20几个专业协会,这些协会基本覆盖了全县的特色产业。通过协会的带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民致富。

  2、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由于协会是一个民办的非盈利性团体组织,协会的主要工作人员靠会费无法承担规模越来越大的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越来越快的信息更新和产品换代及越来越高的产品质量要求,这样不仅需要协会对农民的发展进行带动和服务,更需要协会本身的壮大和发展,这就要求协会既要讲服务,又要讲效益。为此,县委、县政府按照新型合作社的要求,于2007年初,引导支持成立了五峰采花星岩坪村宜康茶叶生产经营合作社和五峰自治县长乐坪白鹿庄蔬菜专业生产经营合作社。这两个合作社都是在原来的专业协会的基础上成立起来的。合作社的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式诞生,农村经济的发展将走上一个健康的、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几种经营模式及发展状况

   1、“基地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五峰自治县的“五峰采花星岩坪村宜康茶叶生产经营合作社”就是这种经营模式。这个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的元月,在工商注册登记,主要成员为村干部,书记是社长,成员为本村的基地农户。在这种经营模式中,基地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紧密联系关系,专业合作社为基地农户定期提供免费的茶叶技术培训、请专家指导讲课。并提供农药、肥料、信息等一系列的服务。合作社与龙头企业是一种松散型联系,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服务主要靠合作社和基层政府来实施。现在这个合作社有茶园6000余亩,基地农户300多户,核心板块示范基地300余亩。农民在合作社的帮助和指导下,收入稳步增长,现在年户平茶叶收入已达到4000元,最高的农户茶叶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农民在这种新型农村经营模式中得到实惠。

  由于在这种经营模式中,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这三者的关系中,专业合作社与基地农户联系紧密,能够起到很好的带动基地发展的作用,但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联系是一种松散型关系,国家的投入重点放在龙头企业上,龙头企业对合作社和基地农户的发展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基地农户与合作社处于相对弱势,在农民的利益难于得到有效保障,基地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的发展热情不是很高。由于茶叶经营的特殊性,合作社不能直接参与茶叶的供、销经营,只对农民提供服务,专业合作社的运转经费仅仅靠会费收入维持,在新品种试验和开发上,合作社显得无能为力。

  2、“基地农户+合作社+市场”经营模式。五峰自治县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白鹿庄蔬菜专业生产经营合作社”是这种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中,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与市场是一种紧密关系,专业合作社在农户和市场之中起着重要的牵引作用。专业合作社的社长等主要成员既是生产组织者,又是市场推销者,他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来组织农户种植蔬菜,这种经营模式很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现在该专业合作社以种植高山无公害反季节蔬菜为主,已有会员户126户,已发展基地蔬菜面积1500亩。专业合作社在蔬菜生产经营管理上方式主要实行了“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种植规划。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根据市场的需求,以种植函的形式,给基地农户下达种植指导性意见,指导农户种植品种好、适销对路的蔬菜产品。二是统一技术服务。一方面是请专家、搞培训,从技术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引进新品种,并先由专业合作社的技术骨干进行试种,通过试种来了解产品的生长特性和生产技术要点,然后进行大面积的推广,这样就保证了基地农户蔬菜种植的成功率。三是统一农资供应。蔬菜种植所需的种子、农药、化肥有合作社统一供应,价格比市场上低5%左右,这一项的优惠给农户每年户平减少投入500元左右,这样有效降低了菜农的生产成本,同时,在基地上严格使用无残留的生态农药,保证了蔬菜的优良品质。四是统一开发市场。产品销售是专业合作社的核心工作,再好的产品,如果销不出去,农民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专业合作社把产品的销售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专业合作社把原来农村的经销蔬菜的能人集中起来,跑市场、找客商、建立起稳固的市场销售渠道。由于有稳固的市场基础,合作社在收购环节,以当时的市场最高价收购基地菜农的蔬菜,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特别是今年基地农户年收入户平可达到15000元以上,种植大户年收入可达到40000元,农民在蔬菜种植上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农民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增强了信心,看到了希望。

  蔬菜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起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是会费和管理服务费。会费是户年10元,管理费由销售骨干负担,在销售环节中,按销售数量每公斤提取0.026元。这些费用主要用于新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新市场开发和合作社的软硬建设及管理方面的开支。专业合作社在收入的结余中,把大部分收入结余返还给农民,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利益。2005年白鹿庄蔬菜协会给农民返利共计15.1万元,户平返利达1200元。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了农民自己的公司。这种形式是目前带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这种形式闯市场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

  3“基地农户+专业协会+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五峰自治县的“新桥公司”和“千叶蔬菜”公司是这种经营模式。这种模式是以龙头企业为基础,通过协会建基地。在这种模式中,基地农户、专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是一种相互依存的紧密联系关系,专业协会总会建在龙头企业内部,由龙头企业提供资金保障使协会得以健康发展。在总会下面按地域设置分会,分会会长由当地有威望的经济能人担任,在总协会的统一管理和布置下,通过各个分会建设基地。各个分会在基地建设上具有四项基本职能:一是落实种植计划和收购计划。种植计划要与龙头企业的生产能力相一致,收购计划要落实到到户,严格按计划收购,这样有利于农户适时种植和企业组织生产。二是领取和发放农药,并指导和监督使用。特别是出口蔬菜有严格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如果农药残留控制不好,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农药的控制和使用是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协会根据生产的需要,由分会负责人发放和登记,使用后的农药包装由协会收回销毁。农户不准随便乱用农药,确保农药不超标。三是组织基地农户蔬菜种植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指导。四是协调企业与农户的关系,保障农民利益。通过几年的运作,现在企业与农户的关系越来越好。企业的口号是:“农户发财我发展”,农民的口号是:“企业兴旺我兴旺”。千叶蔬菜管理模式与新桥的管理模式上还多一个层次,千叶蔬菜通过承包农民的土地建基地和协会带动农户建基地两相结合,用比较效益拉动农民发展,规模效益明显。这种经营模式中,企业、协会和农户处在一条生产链上,企业支持协会,协会带动农户,农户对企业负责,三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企业和农户通过协会来实现共同的利益目标,这是新型农村经济的一个良性经营模式。

 

  二、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困难和建议

 

  (一)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困难

  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是在农村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基础上诞生的,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经营管理模式。现在已发展成为农民经济利益的代言人,他的健康发展将加速新农村的建设,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要使这种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的新型的农村经营管理模式得以发展和壮大,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困难:

  1、合作社的发展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方向还不是很明确,政府对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办公条件和信息平台建设还十分落后,还不能适应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合作社只能用技术和服务来带动农民走规模化和产业化的道路,资金的帮扶力度十分脆弱,只能做小规模小产业的小范围内的经营,农民还是处在相对分散的情况下打市场,难于形成开发市场合力,规模效益很难体现。

  2、专业合作社承担着较大的经营风险。由于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和创名牌的能力还相对滞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还脆弱。随时都有可能被市场淘汰,农民可能因市场变化而被抛在小康道路的途中而失去方向。同时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管理风险,现在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缺乏市场经营管理经验,难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目的,无法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竞争。专业合作社可能因管理跟不上而制约发展。

  3、跨区域专业合作社难于建立。现在是以村或小片建立起来的,长乐坪镇一个乡镇就有蔬菜专业合作社(或协会)5个,他们因经济利益而相互之间容易产生恶性竞争,这样就会导致规模下降和产品竞争力减弱,从而制约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4、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员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这就造成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品种的种、养、加模式技术缺乏,更谈不上国际技术标准、国家技术标准在组织内部实施及运用现代管理技术进行策划管理,从而导致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5、基地建设跟不上企业规模的发展。特别是茶叶专业合作社,国家把投入重点放在龙头企业,对基地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基地的建设中承担着较大的资金和技术压力。龙头企业把基地的发展责任推到了专业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相互处于各自的发展层面,没有一种紧密经济利益联系,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二)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走上富裕的道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在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中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政府的职能主管部门要多调查、多研究,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使其得以健康快速发展。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我们认为:

  1、政府支持。政府的支持是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只有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才能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政府要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的组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给予扶持。在帮扶的形式上,可以采取政府扶一部分、企业帮一部分、合作社自己筹一部分的方式。二是对基地的扶持项目,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来实施。合作社的人员懂技术、懂管理,对当地的各种情况都很了解,通过他们来实施,可以节约人力和物力,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三是要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和相关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这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轻装上阵,快速发展,为民谋利,带民致富。

  2、部门配合。一是农业部门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的技术援助。帮助培训农民技术员,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合理施肥和推广无公害生物农药的使用。对于突发的病虫,及时联系专家诊断指导施救。帮助农民引进和试种新品种。为合作社开发出有自己特色的品牌产品提供帮助。为农村专业合作社提供经营管理上的帮助。二是工商税务部门要为合作社提供税费减免、办证和管理上的服务。三是土地管理部门要为合作社的经营场所的土地征用提供费用优惠和便捷的办证服务。四是财政金融部门要为合作社提供信用服务。五是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在农业综合开发方式上进行创新,在扶持的基本原则、范围和重点、基本条件、扶持方式和管理方式上创新,支持企业发展与扶持基地建设相结合,实现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有机结合,可在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各按照10%的比例安排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给予扶持,将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科技推广措施费用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培训、示范推广、仪器设备购置、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在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安排一定的无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安排20万元左右,逐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产业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企业重视。基地是龙头企业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地建设的领头人,企业应该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现在一些龙头企业不重视基地的建设,特别是茶叶龙头企业,他们认为,茶叶是一种多年生植物,农民种了就要卖,他们不想在基地建设中投入太多的人力和物力,这样使得基地农民和龙头企业不能形成一种紧密的关系,农民的利益难于得到有效的保障,制约了基地规模的扩大,也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壮大。要改变这种不和谐的状态,龙头企业要更加重视基地的建设,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沟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可以每年从利润的增长中拿出一定的比例资金,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适当的人力和物力帮助。从而实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基地农户的共同发展、共同壮大、共同繁荣的共赢局面。

  4、农民参与。农民在“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农民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政府和龙头企业必须加强引导,引导农民规模种植科学种植,在政府和龙头企业增加投入的同时,组织农民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形成共同投入共同发展最终共同富裕的良性发展机制。

  5、规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7月1日才正式施行,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成长,规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发展中的风险,使农民专业合作在特色产品的产业化建设道路上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模式,它是市场经济中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在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上,发挥着其他任何部门无可替代的作用,是农民致富的领头人,是农民利益的代言人,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所以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扶上马、送一程”。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农民致富的希望。只要我们向着农民希望的方向发展,新农村的新气象将会逐步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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