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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夏美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7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宜都市委都干[2017]2号文件精神,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夏美明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枭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宜都市委都干[2017]2号文件精神,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

  夏美明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枭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万尧方同志任市中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定军同志任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杨振志同志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凤英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彭定局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宜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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