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全省202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栏目:湖北省审计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3-07
文字方式近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2年度重大部署和审计署工作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湖北省审计厅印发《全省202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紧扣我省“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锁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关键少数,统筹安排全省审计任务、目标、时间和人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发挥审计宏观调控重要工具作用,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审计贡献。二、编制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从和服务于省委、省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审计署工作部署,紧扣我省经济发展的基调主线和“十四五”发展目标,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做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促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要求和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确保审深审透,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审计情况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问题,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三是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融合。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审计“一盘棋”,集中力量干大事、干要事,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打破专业、层级和地域界限,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审计力量资源。加大聘用中介机构专家、借用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坚持推行“上审下”“交叉审”“联合审”和“1+N”等多种组织方式,着力探索“经济责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组织模式,将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有机融合,努力实现“一个地方单位一年内最多审一次”。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评估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状况,充分考虑人力资源与审计项目的最优匹配,统筹安排全省审计任务、目标、时间和人力,做好审计工作量测算和项目可行性评估,实现审计对象、审计人力和审计目标的总体把握和科学调度。充分考虑基层审计机关实际,留足时间、留有余地,着力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放性和科学性,确保全省审计工作步调一致、目标统一。三、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计划编制前期,我们多次向审计署办公厅计划统计处了解署2022年度项目计划编制情况,征求了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和基层审计机关意见,各业务处室主动联系了审计署对口司局,了解项目统筹安排情况。经与以上单位多次请示汇报、充分交换意见、反复沟通协商,最终确定了2022年拟计划实施的18类381个项目。全部项目按来源分类,分为法定项目、署定项目、省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项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交办事项、省委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自定项目等6类。按行业分类,分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央直达资金审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审计、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2021年度运营损益审计、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审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审计、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州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等18类。四、工作要求为确保审计项目执行到位,我们提出5条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更好服务宏观管理。二是强化进度管控,确保计划执行到位。三是坚持创新创造,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四是强化督促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五是严守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审计行业形象。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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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贯彻落实委、政府2022年度重大部署和审计署工作要求,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湖北省审计厅印发《全省202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紧扣我省“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锁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关键少数,统筹安排全省审计任务、目标、时间和人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发挥审计宏观调控重要工具作用,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审计贡献。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从和服务于省委、省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审计署工作部署,紧扣我省经济发展的基调主线和“十四五”发展目标,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做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促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要求和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确保审深审透,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审计情况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问题,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是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融合。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审计“一盘棋”,集中力量干大事、干要事,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打破专业、层级和地域界限,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审计力量资源。加大聘用中介机构专家、借用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坚持推行“上审下”“交叉审”“联合审”和“1+N”等多种组织方式,着力探索“经济责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组织模式,将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有机融合,努力实现“一个地方单位一年内最多审一次”。

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评估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状况,充分考虑人力资源与审计项目的最优匹配,统筹安排全省审计任务、目标、时间和人力,做好审计工作量测算和项目可行性评估,实现审计对象、审计人力和审计目标的总体把握和科学调度。充分考虑基层审计机关实际,留足时间、留有余地,着力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放性和科学性,确保全省审计工作步调一致、目标统一。

三、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

计划编制前期,我们多次向审计署办公厅计划统计处了解署2022年度项目计划编制情况,征求了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和基层审计机关意见,各业务处室主动联系了审计署对口司局,了解项目统筹安排情况。经与以上单位多次请示汇报、充分交换意见、反复沟通协商,最终确定了2022年拟计划实施的18类381个项目。

全部项目按来源分类,分为法定项目、署定项目、省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项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交办事项、省委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自定项目等6类。

按行业分类,分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央直达资金审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审计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2021年度运营损益审计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审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审计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州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经责审计18类。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审计项目执行到位,我们提出5条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更好服务宏观管理。二是强化进度管控,确保计划执行到位。三是坚持创新创造,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四强化督促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五严守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审计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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