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夷陵区农业科技培训中心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生物有机肥144吨。
三、采购单位:夷陵区农业科技培训中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符合本采购项目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三)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合格证或近一年内的产品质检报告;
4、售后服务和廉洁承诺书;
5、其它证明材料。
五、采购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
1、本次招标产品中的生物有机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2、技术指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NY884—2012》要求的前提下,对有机质和NPK含量有具体要求。
项 目 |
技术指标 |
有效活菌数(cfu), 亿/g |
≥0.20 |
有机质(以干基计),% |
≥45.0 |
NPK含量 |
≥12,硫酸钾型,N6P1K5 |
水分,% |
≤30.0 |
pH值 |
5.5~8.5 |
粪大肠菌群数,个/g |
≤100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有效期,月 |
≥6 |
总砷(As)(以干基计),mg/kg |
≤15 |
总镉(Cd)(以干基计),mg/kg |
≤3 |
总铅(Pb)(以干基计),mg/kg |
≤50 |
总铬(Cr)(以干基计),mg/kg |
≤150 |
总汞(Hg)(以干基计),mg/kg |
≤2 |
3、产品剂型:粉状
4、包装规格:每袋40公斤,双层袋装,标明有机质及NPK总含量。
六、报价须知:
1、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夷陵区农业科技培训中心生物有机肥料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此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3、报价文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后入袋密封,连同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在2016年2月25日(工作时间)前送交夷陵区农业科技培训中心(小溪塔湖光路3号)。
4、本项目配送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配送到夷陵区13个乡镇农技服务中心。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6、本项目计价方式采用包干价,包含生物有机肥、配送、售后、税费、抽样送检等所有费用。
7、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凭合同书、验收报告及正规含税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结算货款。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夷陵网(http://10.gov.cn/)三农频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夷陵区农业科技培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872682345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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