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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公安厅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示
栏目:宜昌市公安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9-23 加入收藏
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公示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鄂监察发〔2013〕11号),现将经省清权办审核确认的《省公安厅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自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共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目录上的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省公安厅反映

 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公示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鄂监察发〔2013〕11号),现将经省清权办审核确认的《省公安厅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自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共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目录上的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省公安厅反映。电子邮箱:gatqq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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