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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伍家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07 加入收藏
各街、乡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伍家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办公室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伍家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一、

     各街、乡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伍家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办公室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伍家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求,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类指导,全面建立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有序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林长治”局面。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45万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到2035年,全区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52万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在0.3‰以下,基本实现林地和绿地总量平衡、森林和公园质量提高、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林长。区委书记任区级第一总林长,区长任区级总林长,分管副区长任区级副总林长,区委、区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区级林长,负责所联系街道(乡)的林长制工作。林长制成员单位联系1至2个社区(村),负责协调服务区级林长推进相关工作(见附件1)。各街道(乡)比照区级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片区林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社区(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本级林长,制定相应制度及考核办法,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监管有力的林长管理工作体系。

  (二)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区级林长制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审议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制度、规划计划及重要事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区级副总林长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为区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见附件2),分别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三)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园林建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分别承担农村和城区范围的林长制工作,研究制定年度林长制任务清单,协调成员单位、督导各街乡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负责落实区级林长会议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对外宣传,指导、监督全区林长制信息公开公示。各街道设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开展本级林长制相关工作,伍家乡山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办公室职能职责。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资源管理。全面加强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推进“宜荆荆恩”森林城市群建设,开展森林、草场、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编制相关保护发展规划。开展森林、国土等资源的保护、监管、监测、利用等工作。依法做好野生动物、珍稀植物、古树名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库普,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伍家岗区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乡)

  (二)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山体、占用山林土地、采伐采挖树木、野外用火纵火、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严查涉林刑事案件。对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城市园林建设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行林业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乡)

  (三)建立巡护机制。各街乡组建专兼职护林员队伍,坚持每天巡护,做好巡护记录,发现涉林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将林地范围内的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垃圾清理处置等纳入护林员日常责任事务,推行市场化作业,依照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各级林长每季度到责任区域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街乡)

  (四)推进国土绿化。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促进绿色资源总量增加。编制串园连山规划,启动一批城区绿地、口袋公园、重要通道、宅基地四旁和河库两侧可视范围的微景观布景及林相改造,实施城区保留山体、山体开挖断面、工程临时占地、植被严重受损地的生态修复,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各街乡)

  (五)加快产业发展。立足森林资源禀赋和沿江城市绿地优势,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制定森林产品相关标准,支持林业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打造一批以山地越野、草坪露营、乡村旅游和树屋民宿为主题的涉林产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入新兴产业和社会资本,培育扶持新兴林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文旅局,各街乡)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街乡要在林地和绿地显要位置设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公布管理范围、各级林长姓名和职级,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全民爱绿护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宣传林长制工作经验和做法,推介林业新兴产业,增加流量,引导林业“网红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领导,对标乡村振兴战略抓好落地落实。各级林长要加强工作调度,组织推进重要事项实施,督导解决重大问题。区级林长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山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鼓励和引导基层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林长责任细化落实,积极发挥林长制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的作用。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核心指标,加强工作调度和绩效评价,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鼓励,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成员单位、各街乡将护林员巡护、清障封山、宣传教育、公示牌制作安装等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保障工作落实。

  附件:1.区级林长联系点安排

  2.区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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