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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6-24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省河湖长第号命令及宜昌市河湖长第号命令,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我市水环境持续向好,助力宜都争创文明典范城,挺进千亿五十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为基础,以空间管控

  为贯彻落实省河湖长第6号命令及宜昌市河湖长第3号命令,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我市水环境持续向好,助力宜都“争创文明典范城,挺进千亿五十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为基础,以空间管控、污染减排为抓手,深度聚焦我市水环境问题,不断提高水环境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为进一步推进美丽生态宜都建设提供坚实的水环境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河长指挥,部门领责;坚持属地负责,精准发力;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目标管理,严格考核。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有行洪任务的规模以上河湖行洪通畅,城市建成区水域无“四乱”现象,基本消除污水直排;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持续向好,水库安全长效运行,“两江一河”禁渔成果巩固提升,河湖生态流量达标泄放,智能监管应用不断深化;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完成前期水利部下发的疑似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对照清单,明确每个问题整改方案、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各个击破,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举一反三,以此次排查整改为契机,加大河湖管控力度,对缩窄河道断面、侵占河道行洪空间等妨碍河道行洪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配合单位:各河湖长联系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开展水域岸线管控专项提升行动。巩固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完善河湖“一张图”,复核完善省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中水利普查名录外河流划界成果数据。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结合日常巡查、智慧监控等,对河湖存在的“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无新增、反弹现象。加大对建设项目和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的监管,保障生产活动合法化、安全化。(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对不按照采砂许可规定的区域、期限进行采砂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依法履行治理非法偷采砂石行为的巡查监管和执法工作,巩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提升行动。基本完成熊渡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严格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水库专管员业务培训,创建“以大带小”管理模式试点,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管护。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开展入河排污溯源减量专项整治。在前期排查、监测、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开展长江排污口溯源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查清排污口污水来源,按照“有口必溯”的具体要求,对564个入河排污口精准溯源。完成长江、清江484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任务,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的分类、命名与编码工作和141个标志牌设置工作,创建一批示范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宜昌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补齐短板,编制完成“十四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快推进宝塔路、市民中心路、渔洋河二路等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和杨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强化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小散乱”规范管理及市政管网私搭乱建溯源执法制度。运用污水治理信息平台,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实现动态化监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 ,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措施,建设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集成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农药替代技术。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实行统防统治减少农药使用量,全市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9.2%。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加强巡查,督导养殖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大力开展水产健康养殖 ,推动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加快渔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宜昌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六)巩固“两江一河”禁捕退捕成效。持续抓好退捕渔民就业转产工作。持续推动“智慧渔政”建设,覆盖长江水域。加强开展巡查及水里岸上链条式执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禁渔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开展河湖生态流量泄放提升行动。严格生态流量管理,有序推进全市河湖生态流的确定和保障工作。落实8个重点水工程生态基流管理“三个责任人”,强化重点水工程生态基流泄放监管,加强11座水电站生态流在线监管,确保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生态流量达标泄放。(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2年7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对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6月25日前,将方案报我办。

  (二)推进整治。(2022年7月1日至12月15日前)。对照制定的方案,聚力攻坚,逐项落实整治,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考核评估。(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10日前)。将碧水保卫战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共性指标考核及河湖长制党政目标考评内容,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打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深化河湖长制,压实各级责任,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既定的方案,实施专项治理,量化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察督办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考核督察。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对本方案中的重点工作建立台账,及时向市河湖长办报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专项行动成效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河湖长办将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对行动不力、推进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强化碧水保卫战宣传,持续加大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广大群众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河湖问题整改,改善水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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