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6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2〕52号)要求,我厅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我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调”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积极参与和“三调”相关的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为我省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等工作实际,综合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在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厅党委研究同意,拟推荐厅立法二处二级主任科员胡映军为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闫道欣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邮编:430071湖北省司法厅2022年9月26日附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252号)要求,我厅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我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调”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积极参与和“三调”相关的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为我省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等工作实际,综合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在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厅党委研究同意,拟推荐厅立法二处二级主任科员胡映军为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926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930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人:闫道欣

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

编:430071


湖北省司法厅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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