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发挥乡镇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沿阵地作用,激发乡镇扶贫专干为民服务的激情,加快扶贫攻坚步伐,办党组决定今年四季度举办乡镇扶贫专干培训班,并评选表彰“十佳乡镇扶贫专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今年拟表彰10名乡镇扶贫专干,不照顾县市区平衡。
二、各地推荐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各地推荐申报对象必须是重点贫困乡镇和老区乡镇的扶贫专干,从事扶贫工作不少于2年。应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创新扶贫机制,为帮助贫困群众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稳定脱贫致富,为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和重要贡献的先进典型。
(二)坚持程序、认真把关。县市区扶贫办要按本《通知》要求,在充分征求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候选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计生、综治部门意见,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扶贫开发重点县每个县可申报2名,插花贫困县市区可申报1-2名。市扶贫办最后综合确定人选报市领导批准后表彰。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扶贫办在8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表》报送到市扶贫办,并将相关材料汇总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方式一并上报至市扶贫办综合科(联系人:余雯雯,联系电话:6256911,QQ:284561369)。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十佳乡镇扶贫专干”推荐申报表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全市“十佳乡镇扶贫专干”推荐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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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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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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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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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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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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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
(可另附详细材料) | ||||||||
乡镇党委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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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纪检计生综治审核 意见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扶贫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扶贫办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