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为:不让任何人掉队。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为:保障粮食供给 端牢中国饭碗。为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2〕164号)要求,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紧扣宣传重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粮食安全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国立足自身端牢“中国饭碗”、爱粮节粮举措和价值观念等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爱粮节粮的社会风尚,准确传递政策导向,着力稳定社会预期,为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推广典型案例。各地要立足实际,按照能够体现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和可复制推广性要求,面向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深入挖掘一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典型案例,并以此为抓手开展专项宣传,把典型案例的亮点特色总结提炼出来、宣传推广出去。各地发改(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1个典型案例,并组织填写《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报送省粮食局。三、创新方式方法。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一是省级层面。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公益广告和短信、秋粮收购政策宣讲、荆楚粮油品牌发布、国有粮库对外开放、粮食安全业务论坛等活动。二是地方层面。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学习体验、知识竞答、微课堂直播、云参观、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活动。三是社会层面。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商)会,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国家级和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紧扣主题,认真策划,自主开展各类活动。四、确保活动效果。各地粮食、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活动办出实效、办出特色。要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活动内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坚持节俭办活动。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活动。各地发改(粮食)部门请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粮食局备案,10月2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将继续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联系人:省粮食局曹中辉,电话:027-88870298,邮箱hbslsjbgs@hblsj.gov.cn;省农业农村厅 张琼华,电话:027-87661015;省教育厅 许彬,电话:027-87328043;省科技厅 苏历华,电话:027-87135805;省妇联 高筠,电话:027-87232568。                                             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妇女联合会2022年9月23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为:不让任何人掉队。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为:保障粮食供给 端牢中国饭碗。为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2164号)要求,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宣传重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粮食安全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国立足自身端牢“中国饭碗”、爱粮节粮举措和价值观念等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爱粮节粮的社会风尚,准确传递政策导向,着力稳定社会预期,为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推广典型案例。各地要立足实际,按照能够体现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和可复制推广性要求,面向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深入挖掘一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典型案例,并以此为抓手开展专项宣传,把典型案例的亮点特色总结提炼出来、宣传推广出去。各地发改(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1个典型案例,并组织填写《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报送省粮食局

三、创新方式方法。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一是省级层面。省粮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公益广告和短信、秋粮收购政策宣讲、荆楚粮油品牌发布、国有粮库对外开放、粮食安全业务论坛等活动。二是地方层面。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学习体验、知识竞答、微课堂直播、云参观、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活动。三是社会层面。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商)会,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国家级和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紧扣主题,认真策划,自主开展各类活动。

四、确保活动效果。各地粮食、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活动办出实效、办出特色。要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活动内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坚持节俭办活动。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活动。各地发改(粮食)部门请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粮食局备案,10月2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将继续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

联系人:

省粮食局曹中辉,电话:027-88870298,邮箱hbslsjbgs@hblsj.gov.cn;

省农业农村厅 张琼华,电话:027-87661015;

省教育厅 许彬,电话:027-87328043;

省科技厅 苏历华,电话:027-87135805;

省妇联 高筠,电话:027-872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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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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