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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童车等54种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16 加入收藏
2022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童车等54种工业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一、总体抽查情况本次对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7大类54种工业产品开展了抽查,共抽查985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764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904批次产品、线下流通领域抽查800批次产品、线上电商领域抽查60批次产品。检测发现8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76%,其中生产领域33批次、线下流通领域46批、线上电商领域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发现2批次涉嫌假冒生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二、抽查结果分析(一)日用及纺织品。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车、学生服、泳衣、床上用品、毛巾、休闲服、纤维制品等8种218批次产品,检测发现15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6.88%。1.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24家企业销售的5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含电商领域25批次),其中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上衣附件抗拉强力、裤子绳带要求。2.童车。抽查2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8批次童车,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危险夹缝、动态耐久性试验、小零件。3.床上用品。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床上用品,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4.休闲服装。抽查20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休闲服装,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5.纤维制品。抽查16家企业生产20批次纤维制品,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千米棉结、单纱断裂强度、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断裂强力偏差率。6.其他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48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60批次学生服、泳衣、毛巾,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二)电子电器。抽查移动电源、LED灯等2种40批次产品,检测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0%。其中,抽查10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移动电源,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外观及标识、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抽查11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LED灯,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结构。(三)轻工产品。抽查液化石油气、木质家具、危化品、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袋等5种284批次产品,检测发现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69%。7.液化石油气。抽查129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29批次液化石油气,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铜片腐蚀(40C,1h)、C_(3)+C_(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8.木质家具。抽查16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木质家具,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9.危化品。抽查33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50批次危化品,具体包括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盐酸、工业氮、氟硅酸钠、硝酸钠、工业氧、工业用亚硫酸氢铵、工业用液氯、漂白粉、溶解乙炔、碳化钙、液体无水氨等13种产品,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10.燃气灶具。抽查11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燃气灶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11.电动自行车。抽查11家企业销售的15批次电动自行车,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车速提示音。(四)电工及材料。抽查铅酸蓄电池、高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电线电缆、水泥包装袋等4种8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五)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安全带、安全帽、保护足趾鞋、车用柴油、车用汽油、充电器、船用柴油、防刺穿鞋、防静电服、防静电鞋、机动车零部件、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电线束、汽车内饰材料、润滑油、酸碱类防化学品防护服、专用车等17种407批次产品,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7%。12.汽车电线束。抽查7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汽车电线束,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端子与电线的连接。13.润滑油。抽查33家企业生产或者销售的57批次润滑油,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运动黏度(100C)。其中,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涉嫌假冒。14.安全帽。抽查13家企业生产或者销售的26批次安全帽,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标识。15.安全带。抽查1家企业销售的1批次安全带,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整体动态负荷、标识。其中,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涉嫌假冒。16.防静电服。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防静电服,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识。17.其他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7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6批次汽车零部件,26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专用车,1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汽车内饰材料,51家企业销售的100批次汽船用柴油,17家企业销售的17批次车用汽油、13家企业销售的13批次车用汽油、1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4批次汽车零部件,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阻燃服,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酸碱类防化学品防护服,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保护足趾鞋,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防刺穿鞋,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防静电鞋,以上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六)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水泥、管材及管件、混凝土输水管、建设用砂(机制砂)、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型材、冷轧带肋钢筋、砌块、灰砂砖、人造板、陶瓷砖、陶瓷坐便器、天然大理石板材等13种47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72%。18.水泥。抽查49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97批次水泥,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烧失量(质量分数%)。19.管材及管件。抽查4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07批次管材及管件,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规格尺寸、灰分、纵向回缩率、静液压试验(95℃ 165h)。20.建设用砂(机制砂)。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机制砂,检测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泥块含量、石粉含量。21.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抽查20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5批次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检测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22.人造板。抽查15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人造板,检测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物理力学性能。23.陶瓷砖。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陶瓷砖,检测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单个最大值、平均值、破坏强度。24.陶瓷砖。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陶瓷砖,检测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单个最大值、平均值、破坏强度。25.陶瓷坐便器。抽查11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陶瓷坐便器,检测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冲水装置、节水型双冲式坐便器的全冲水用水量最大限定值、双冲式大便器的半冲平均用水量、便器实际用水量、CL相对于OL垂直距离、CL相对于SL垂直距离、双冲坐便器全冲用水量、坐便器平均用水量、坐便器节水评价值。26.天然大理石板材。抽查17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天然大理石板材,检测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光泽度。27.其他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28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50批次混凝土输水管,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建筑型材,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冷轧带肋钢筋,7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砌块、灰砂砖,以上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七)食品相关产品。抽查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橡胶材质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洗涤剂、塑料购物袋等5种25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49%。28.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抽查49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95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负重性能。29.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抽查2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67批次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感官指标、油的渗漏性能。30.塑料购物袋。抽查14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塑料购物袋,检测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识。31.其他食品相关产品。抽查12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55批次食品用洗涤剂,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橡胶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三、工作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及时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辖区内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报送当地政府,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重点突出机制砂、陶瓷砖等产品合格率较低的生产企业,帮助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附件:2022年童车等54种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附件:2022年童车等54种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2022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童车等54种工业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抽查情况

本次对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7大类54种工业产品开展了抽查,共抽查985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764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904批次产品、线下流通领域抽查800批次产品、线上电商领域抽查60批次产品。检测发现8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76%,其中生产领域33批次、线下流通领域46批、线上电商领域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发现2批次涉嫌假冒生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日用及纺织品。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车、学生服、泳衣、床上用品、毛巾、休闲服、纤维制品等8种218批次产品,检测发现15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6.88%。

1.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24家企业销售的5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含电商领域25批次),其中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上衣附件抗拉强力、裤子绳带要求。

2.童车。抽查2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8批次童车,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危险夹缝、动态耐久性试验、小零件。

3.床上用品。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床上用品,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4.休闲服装。抽查20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休闲服装,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5.纤维制品。抽查16家企业生产20批次纤维制品,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千米棉结、单纱断裂强度、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断裂强力偏差率。

6.其他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48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60批次学生服、泳衣、毛巾,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电子电器。抽查移动电源、LED灯等2种40批次产品,检测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0%。其中,抽查10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移动电源,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外观及标识、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抽查11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LED灯,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结构。

(三)轻工产品。抽查液化石油气、木质家具、危化品、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袋等5种284批次产品,检测发现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69%。

7.液化石油气。抽查129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29批次液化石油气,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铜片腐蚀(40°C,1h)、C_(3)+C_(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

8.木质家具。抽查16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木质家具,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

9.危化品。抽查33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50批次危化品,具体包括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盐酸、工业氮、氟硅酸钠、硝酸钠、工业氧、工业用亚硫酸氢铵、工业用液氯、漂白粉、溶解乙炔、碳化钙、液体无水氨等13种产品,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0.燃气灶具。抽查11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燃气灶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1.电动自行车。抽查11家企业销售的15批次电动自行车,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车速提示音。

(四)电工及材料。抽查铅酸蓄电池、高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电线电缆、水泥包装袋等4种8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安全带、安全帽、保护足趾鞋、车用柴油、车用汽油、充电器、船用柴油、防刺穿鞋、防静电服、防静电鞋、机动车零部件、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电线束、汽车内饰材料、润滑油、酸碱类防化学品防护服、专用车等17种407批次产品,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7%。

12.汽车电线束。抽查7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汽车电线束,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端子与电线的连接。

13.润滑油。抽查33家企业生产或者销售的57批次润滑油,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运动黏度(100°C)。其中,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涉嫌假冒。

14.安全帽。抽查13家企业生产或者销售的26批次安全帽,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标识。

15.安全带。抽查1家企业销售的1批次安全带,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整体动态负荷、标识。其中,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涉嫌假冒。

16.防静电服。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防静电服,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识。

17.其他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7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6批次汽车零部件,26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专用车,1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汽车内饰材料,51家企业销售的100批次汽船用柴油,17家企业销售的17批次车用汽油、13家企业销售的13批次车用汽油、1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4批次汽车零部件,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阻燃服,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酸碱类防化学品防护服,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保护足趾鞋,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防刺穿鞋,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防静电鞋,以上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水泥、管材及管件、混凝土输水管、建设用砂(机制砂)、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型材、冷轧带肋钢筋、砌块、灰砂砖、人造板、陶瓷砖、陶瓷坐便器、天然大理石板材等13种47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5.72%。

18.水泥。抽查49家企业生产或销售97批次水泥,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烧失量(质量分数%)。

19.管材及管件。抽查4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07批次管材及管件,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规格尺寸、灰分、纵向回缩率、静液压试验(95℃ 165h)

20.建设用砂(机制砂)。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机制砂,检测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泥块含量、石粉含量。

21.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抽查20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5批次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新型墙体材料,检测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

22.人造板。抽查15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人造板,检测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物理力学性能。

23.陶瓷砖。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陶瓷砖,检测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单个最大值、平均值、破坏强度。

24.陶瓷砖。抽查1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陶瓷砖,检测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单个最大值、平均值、破坏强度。

25.陶瓷坐便器。抽查11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陶瓷坐便器,检测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冲水装置节水型双冲式坐便器的全冲水用水量最大限定值双冲式大便器的半冲平均用水量便器实际用水量CL相对于OL垂直距离CL相对于SL垂直距离双冲坐便器全冲用水量坐便器平均用水量坐便器节水评价值。

26.天然大理石板材。抽查17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天然大理石板材,检测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光泽度

27.其他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28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50批次混凝土输水管,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0批次建筑型材,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冷轧带肋钢筋,7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砌块、灰砂砖,以上批次产品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食品相关产品。抽查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橡胶材质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洗涤剂、塑料购物袋等5种25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49%。

28.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抽查49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95批次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负重性能。

29.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抽查27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67批次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感官指标、油的渗漏性能

30.塑料购物袋。抽查14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30批次塑料购物袋,检测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识。

31.其他食品相关产品。抽查12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55批次食品用洗涤剂,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橡胶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及时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辖区内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报送当地政府,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重点突出机制砂、陶瓷砖等产品合格率较低的生产企业,帮助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2022年童车等54种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

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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