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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20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0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强化生产、销售环节消防产品及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蓄电池、电器产品、燃气燃烧器具等消防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安全责制任规定》,结合《湖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鄂消安〔2022〕2号)要求,紧盯全省消防产品及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蓄电池、电器产品、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以下统称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环节,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行业自律,消除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二、工作重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严查生产、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进货来源证明文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消防及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消防及相关产品以及伪造、变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黑窝点。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工作合力1.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持续开展生产、销售环节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公开监督抽查结果,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要求。对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有关部门许可的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及时通报相关认证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牵头单位:质量监督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2.强化标准规范。及时跟踪和推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头盔等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出台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安全要求团体标准,指导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宣贯相关标准。(牵头单位:标准化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3.强化认证活动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参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对监督抽查通报不合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跟踪监督认证机构及时暂停或撤销相关证书,配合做好涉嫌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的后处理工作。(牵头单位:认检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4.强化平台内经营者管理。依法督促引导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及时依法对平台及平台内消防及相关产品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牵头单位:网监合同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二)严格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5.拓宽线索发现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12315平台数据分析研判,提升违法线索发现和处置能力。加大监测力度,拓宽网络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及时依法查处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法处理涉及消防及相关产品的投诉举报、线索移交。(牵头单位:消保处、执法稽查处、12315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6.提升执法效能。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指导各地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市、县两级执法力量协调办案的整体合力。(牵头单位:执法稽查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7.加强溯源调查。加强对重点违法案件的溯源调查,及时将流入本地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信息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力震慑消防及相关产品违法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试点建立电子追溯码。(责任单位:省局各有关处室;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8.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涉及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违法生产者、销售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牵头单位:执法稽查处、信用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三)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社会共治9.完善相关台账管理。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存进货时的各种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依法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并建立台账,为市场监管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和事故追责提供信息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试点建立电子台账管理。(牵头单位:质量监督处、消保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10.开展法制教育。对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者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宣贯国家标准,张贴合规经营公告,重点宣传销售的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及配套电池应当与产品合格证载明的重要参数相一致。倡导企业签订守法经营承诺,鼓励企业在营业场所明示或向消费者发放相关告知书,明确消费者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消防及相关产品等。(责任单位:省局各相关处室;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11.加强宣传曝光。发布一批综合治理典型案例,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发布消防及相关产品选购、配件更新等风险提示,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省局各相关处室;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科学研判风险,精心组织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研究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纳入质量考核范围,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细则。(二)形成部门合力。强化与消防、公安、经信、住建、商务、应急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形成执法合力。建立消防火灾联动调查机制,配合消防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对其中涉及消防及相关产品和相关配件的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实施精准监管、溯源调查。(三)强化滚动排查。持续滚动排查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主体以及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含本地注册外地生产企业),动态更新监管数据,建立全面的监管档案。(四)鼓励创新综合治理方式。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强化生产、销售环节消防产品及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蓄电池、电器产品、燃气燃烧器具等消防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安全责制任规定》,结合《湖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鄂消安〔2022〕2号)要求,紧盯全省消防产品及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蓄电池、电器产品、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以下统称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环节,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行业自律,消除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工作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严查生产、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进货来源证明文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消防及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消防及相关产品以及伪造、变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黑窝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1.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持续开展生产、销售环节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公开监督抽查结果,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要求。对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有关部门许可的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及时通报相关认证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牵头单位:质量监督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标准规范。及时跟踪和推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头盔等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出台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安全要求团体标准,指导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宣贯相关标准。(牵头单位:标准化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3.强化认证活动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参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对监督抽查通报不合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跟踪监督认证机构及时暂停或撤销相关证书,配合做好涉嫌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的后处理工作。(牵头单位:认检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4.强化平台内经营者管理。依法督促引导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及时依法对平台及平台内消防及相关产品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牵头单位:网监合同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二)严格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5.拓宽线索发现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12315平台数据分析研判,提升违法线索发现和处置能力。加大监测力度,拓宽网络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及时依法查处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法处理涉及消防及相关产品的投诉举报、线索移交。(牵头单位:消保处、执法稽查处、12315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6.提升执法效能。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指导各地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市、县两级执法力量协调办案的整体合力。(牵头单位:执法稽查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7.加强溯源调查。加强对重点违法案件的溯源调查,及时将流入本地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信息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力震慑消防及相关产品违法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试点建立电子追溯码。(责任单位:省局各有关处室;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8.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涉及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违法生产者、销售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牵头单位:执法稽查处、信用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社会共治

9.完善相关台账管理。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存进货时的各种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依法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并建立台账,为市场监管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和事故追责提供信息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试点建立电子台账管理。(牵头单位:质量监督处、消保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10.开展法制教育。对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者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宣贯国家标准,张贴合规经营公告,重点宣传销售的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及配套电池应当与产品合格证载明的重要参数相一致。倡导企业签订守法经营承诺,鼓励企业在营业场所明示或向消费者发放相关告知书,明确消费者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消防及相关产品等。(责任单位:省局各相关处室;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11.加强宣传曝光。发布一批综合治理典型案例,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发布消防及相关产品选购、配件更新等风险提示,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省局各相关处室;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科学研判风险,精心组织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研究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纳入质量考核范围,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细则。

(二)形成部门合力。强化与消防、公安、经信、住建、商务、应急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形成执法合力。建立消防火灾联动调查机制,配合消防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事故调查,对其中涉及消防及相关产品和相关配件的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实施精准监管、溯源调查。

(三)强化滚动排查。持续滚动排查消防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主体以及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含本地注册外地生产企业),动态更新监管数据,建立全面的监管档案。

(四)鼓励创新综合治理方式。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消防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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