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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〇一五年工作总结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加入收藏
2015年,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宜昌市委、市政府及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监督决策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宜昌加快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管理,创新工作,争当

2015年,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宜昌市委、市政府及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监督决策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宜昌加快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管理,创新工作,争当全省示范,争做全省表率,在更高起点和平台上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为宜昌特大城市建设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2015年,宜昌住房公积金净增缴存人数、归集额、个贷率、增值收益等主要经济指标继续稳居全省地市州首位,取得了一系列的丰硕成果。

——缴存扩面成效显著。全市净增缴存人数14764人,同比净增1663人;归集住房公积金34.43亿元,同比增长14.77%

——提取使用稳步提高。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4.30亿元,同比增长42.53%

——贷款发放大幅增长。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7.14亿元,同比增长71.43%;个贷率为76.11%,比2014年底增加16.19个百分点,是全省地市州中唯一完成省政府及省住建厅下达的75%个贷率目标的城市。

——综合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中心各项工作得到上级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分别被评为全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报送优秀单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优胜单位、档案工作目标(规范)管理达标单位、全市第二批法制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三万”活动优秀工作组、2014-2015年度城区物价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中心一马路营业部第三度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心团支部获得市直机关表彰“五四红旗团组织”。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贯彻公积金新政,全力助推大城建设。

今年以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新政,紧扣宜昌实际,突出“快、细、实”三个原则,促进宜昌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力推动宜昌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大城建设。

一是贯彻新政突出一个“快”字。中心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由中心代拟并下发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533号)。这是市委市政府近十年来下发的首个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对宜昌住房公积金事业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中心还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点对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改进公积金提取使用等方面政策进行了调整,实现了惠民全覆盖

二是制定措施紧扣一个“细”字。为落实新政要求,中心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做到考虑问题细、讨论流程细、配套措施细,确保新政执行顺畅。归集扩面促发展。我们在全省率先将单位为职工缴交公积金的条款先后纳入我市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及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把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并及时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大检查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公积金行政执法奠定坚实基础放宽提取保民生。我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全面放开公积金提取政策,共出台提取新政12项,缴存职工购房、建房、租房、装修,支付物业费、大病医疗费用均可提取公积金;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家庭基本生活开支也可提取公积金;职工购房时,可以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购房贷款时,也可提取还贷。加大贷款提效率。我们进一步提升公积金存量资金使用效率,共出台贷款新政13项,进一步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其中上调贷款额度至60万元,放宽了贷款条件,延长了贷款年限(男至65岁,女至60岁),降低了首付款比例(首套房20%,二套房20%)和保证金比例(统一降至5%)等,对全国来宜定居、工作的异地缴存职工在宜昌购房,均可享受本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武汉、孝感两地公积金中心签署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实现三地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

三是政策落地狠抓一个“实”字。我们及时召开全市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座谈会,在全市推行政策“一盘棋”,并就执行情况开展党组成员分工督办、随机督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同时,为确保政策出台后能尽快落实,我们一方面加快制定操作细则和办事指南,及时调整业务信息系统,从硬件上保证新政落实,另一方面利用休息时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全员掌握新政内容,从软件上保障新政落实。随着宜昌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全面落实,2015年公积金个贷发放额已占全市17家商业银行个贷发放额总和的62%,其中城区达到了64%,为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和宜昌房地产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二)立足创新破局,打造“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

今年以来,随着公积金新政的全面落实,中心业务量在往年的基础上增长了52.9%中心需要服务全市近40万缴存职工,人员少、量大的矛盾逐渐凸显。中心将创新作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效的新引擎,全力打造高科技、智能化、多层次、全覆盖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公积金服务。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等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贴心服务。将中心人员向窗口一线倾斜,压缩后台管理人员,最大限度减少职工排队等候时间,有效缓解了柜面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强对窗口一线员工的管理和考核,出台《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严格干部职工监督管理的通知》,通过建立健全学习例会制、痕迹管理制、检查督办制、绩效考核制,不断强化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在已上线运行的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系统、单位网上业务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开发网上贷款自助服务系统,使缴存职工随时随地登录互联网即可办理个人贷款相关业务,并只需要再到中心一次即可办结全部手续,受到贷款职工广泛好评。住房公积金网上申请贷款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目前,通过网上办理贷款登记业务已占所有期房登记业务的8成以上,有效降低了窗口柜面压力。随着网上贷款自助服务系统的上线运行,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已实现了全覆盖,缴存单位及职工足不出户即可24小时办理归集、退休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宜昌公积金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已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715日,《中国建设报》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进入‘互联网+’时代”为题进行了深入报道,省内外同行纷纷前来考察交流,均对宜昌的信息化建设成果给予好评。

三是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中心牢固树立群众至上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改进作风,优化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12329服务热线、开设“政风行风评议”网站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投诉,畅通网络服务渠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招聘人员组建公积金客服中心,力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结果,有力化解了基层矛盾

(三)严控资金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015年,中心通过“三个强化”,有力保障了公积金新政的贯彻落实,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针对出台的公积金新政,中心严把提取关、贷款关,在程序上杜绝骗提骗贷的行为,严控资金风险。加强个贷催收,按照贷款质量风险五级分类法,针对不同的逾期等级,提前做好催收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催收,取得了良好成效。对个贷合作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双人调查制度,贷前评审制度,贷中、贷后跟踪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项目,防范贷款风险。全年共新增项目29个,满足了职工不同的购房选择。为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科学健康发展,我们还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纳入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管理,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积极落实项目贷款回收,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项目贷款本息全部收回,共实现利息收入795.92万元,得到住建部巡查组的高度评价。

二是强化资金调度。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及管委会下达的个贷率提升与结余资金减少目标,我们及时下达了《2015年度全年个贷率和结余资金目标任务计划》,对年度目标进行优化调整。为大力支持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同时提高资金增值收益,中心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争取银行支持和加强合作,有力保障了中心个贷发放、提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内部审计。我们大力开展业务实时审计稽核,确保日常稽核率达100%,对发现问题的业务全部进行了督办纠正,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调整贷款审计稽核流程,将原来贷款登记时的一次稽核、贷款发放时的二次稽核,调整为贷款开户后的一次稽核,有效缩短了职工放款等候时间。着力开展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审计,共发现贷款合作项目管理、归集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1项,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提升了中心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制度风险。

(四)创新宣传渠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中心将扩大宣传渠道作为落实公积金新政的有效载体,构建了传统媒体宣传、网络媒体宣传、楼盘现场宣传“三位一体”的宣传网络。

一是提高传统媒体的见报率。我们总结公积金七大惠民政策、贷款六大优势,在三峡电视台、三峡日报、三峡晚报等地方传统媒体集中推出“公积金每日一新政”、“公积金工作每月一展播”、“公积金成果每季一展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全年共在市内媒体发表新闻报道60多篇。

二是提高网络媒体的采用率。加强自身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宣传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使中心网页浏览人次成倍增长,网站浏览量井喷,目前总浏览量已达635万人次。同时,我们还积极向国家、省级行业网站,市政府网站,腾讯网、凤凰网、新华网等综合性新闻网站,荆楚网、三峡宜昌网、三峡新闻网等地方性网站报送宣传材料,共发布宜昌公积金各类新闻报道400多篇,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收到了明显宣传效果。

三是提高楼盘现场的宣传率。积极协调合作楼盘和销售现场,采取展牌、展板、标语等三种宣传形式加强公积金政策宣传。举办公积金政策宣传推介会,主动到楼盘宣讲公积金新政,与中心合作的近两百家楼盘都悬挂了住房公积金宣传标语和专门的展示牌,使购房职工更加直观的了解公积金政策。

(五)打造党建品牌,助推党建工作发展

2015年,中心提出了打造“满意公积金,圆您住房梦”党建品牌的发展思路,围绕“三个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中心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学习教育与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三万活动、精准扶贫活动、双万活动等专项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合理规划、统筹安排,使各项活动均得到顺利开展,实现了活动与活动统筹推进、活动与业务共同发展。分别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回头看”活动,落实问题留号整改,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36%,发文同比减少9%;全面推进“三严三实”专题调研、专题党课、专题研学、专题交流等系列活动,得到上级好评;认真组织迎接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在专项工作评议及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议中均取得“满意”评价,在参评9个部门中名列第2名;积极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制定履职尽责公开承诺,全面开展问题整改,顺利取得优秀等次;组织干部下基层、访民情、送温暖,举办捐款活动,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全力推进“三万”活动、精准扶贫、双万活动得到有效落实。针对不同活动提出的全面查找自身不足、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中心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宜昌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及建议,并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大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类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中心深化问题整改作为典型案例在114日的《人民日报》上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中心接受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大检查,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排名全省首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办事处存在的问题,中心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制定了整改落实时间表,取得了良好成效。研究制定《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案》,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计划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由中心党组下发了《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党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与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办事处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干部党员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认真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痕迹管理”工作,确保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本纪实台帐,要求认真如实记载,使责任落实有据可查。

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2015年,中心以“创优秀、促文明、争先进”为目标,领导高度重视,专班精心组织,始终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加大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创建省市文明单位。加强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中心档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红旗党支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档案达标先进单位等各类创建工作,按照不同的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将任务细化到项,落实到人,加强日常管理、过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使各类创建活动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心“五五”普法取得明显成效,“六五”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文明创建蔚然成风。中心老干部、统计、保密、工青妇等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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