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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过去五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0-12-06 加入收藏
关于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过去五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宜政务办〔2010〕32号)市政府:自2006年以来,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坚持推进行政审批和招投标体制改革,着力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全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把中心建成“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平台

关于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

过去五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宜政务办〔2010〕32号)

市政府:

  自2006年以来,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坚持推进行政审批和招投标体制改革,着力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全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把中心建成“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平台和文明窗口。5年来,市行政服务中心累计办结行政审批事项447178件,办结率100%,平均每年办件达9万件,每月办件7500件,其中即办件169928件、即办率38%,承诺件提前办结357742件、提前办结率80%;累计组织开展交易活动2710次,实现交易总额198亿元,平均每年组织交易活动550次,年交易额达40亿元,平均每月组织交易活动50次,月交易额达3亿元。近5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大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力度,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到位,行政服务中心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源头治腐、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行政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了人民群众的办事中心、人民政府的形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民心工程”。现将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

  在过去五年里,市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招投标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得到迅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取得新进展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面向千家万户、社会各界,是一个大型政务超市。中心紧紧围绕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高效的运行模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程度方便广大办事群众。

  1、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为根本上解决行政服务中心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的瓶颈,市政府决定结合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74号)文件,我们扎实开展了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推动部门内部多个科室承办的审批职能向审批专班集中,各部门审批专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操作逐步向网上平台集中。我们与市监察局一同起草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设立“行政审批科”的建议方案》,对市政府职能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提出了单独设立或挂牌设立两种模式。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有40家,目前,在市政府下发的各部门“三定”通知中,有2个部门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有1个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有2个部门以行政审批科为主排名加挂其它科室,有25个部门在业务科室上加挂“行政审批科”,四种方式合计共30个部门单独设立或挂牌设立行政审批科,占比达到75%,涵盖了所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行政审批发生频率高的市直部门。2009126日,市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迁入新址办公,各部门按照“三集中”要求实现整体进驻,基本实现了“一楼式办公、一站式办结、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

  2、积极推动并联审批全面运行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宜昌市企业登记设立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和《宜昌市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09]56号)文件要求,借助迁入新楼办公,我们将二楼审批大厅专门设为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大厅,所有与企业设立登记有关的部门全部集中实行并联审批,将三楼审批大厅专门设为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大厅,所有与工业建设项目有关的部门全部集中实行并联审批,并为两个并联审批大厅配备了高速扫描仪。通过涉及并联审批的22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并联审批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并联审批实施前,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需要15个工作日,现在只要2个工作日就可办结。截止7月底,共办理企业设立并联审批588件,受到了新办企业的普遍好评。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其办理时间已由原来法定的134个工作日压缩到33个工作日。同时根据我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梳理出《中心城区(不含开发区)2010年投资1000万元以上拟新开工、续建大中型工业项目计划表》,拟将列入计划的工业项目全部实施并联审批。

  3、不断完善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模式

  我们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五个公开制”等制度,建立了“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审批服务模式。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来中心办事的人员,不论找到哪个窗口,第一接待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凡手续齐全的要随到随办,对手续不齐全不能一次办成的,提供书面说明;对办理事项涉及到两个以上窗口的,在完成本窗口后,将办事人送交下一个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中心全面推行首席代表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工作部门将业务科室骨干、中层干部派往中心窗口担任首席代表,由派出部门与工作窗口首席代表签订《首席代表任命书》,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对一般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所有审批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办理。目前窗口首席代表科级以上职务人员达到62%。实行“五个公开制”。中心对进厅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中心将255个审批项目及其办事流程在“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各层触摸屏上进行公布,向社会广泛告知,让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了解和知晓。为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将经过再造后的39个审批部门255个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图,编印成“办事指南”卡片,摆放到工作窗口,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一看便知,群众拿着指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实行“五项办理制”。对行政审批工作制定了“五项办理制度”:即时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报批代理制、禁办答复制,将操作规范输入电脑,使各项审批业务过程和结果在局域网内一目了然,保证工作人员照章办事、依法收费。

  4、抓好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开发和使用

  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总体规划,我们与深圳太极软件公司一起研发了宜昌市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经过推广,市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已在市直部门大部分单位使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38个部门(单位)除7个使用全国、全省专网和2个未开展审批业务的单位外,其它29个部门均能使用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目前网上办件量较去年同期增长64.34%我们将255个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图输入宜昌市行政审批应用系统,使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项目中、按规定的程序、收取规定的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电子监察系统全程进行监督,从而使群众“进一个窗口办好,交规定费用办成,在承诺时间办结”。同时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处理、指纹考勤、统计分析等功能,对部门及其工作窗口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表现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电子监察。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的建成和运行,既使统计分析更加准确客观,又大幅压缩了审批项目办理时限,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再造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取得新成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委把“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工作作为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宜昌市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文件,召开了“全市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工作动员大会”进行专题部署。经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清理再造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大幅精减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2003年我市有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340项,经过先后5次清理和精减,现保留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仅255项,共减少审批项目1085项,减少81%。行政审批事项的大量减少,是项目清理的成果,更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市投资成本的降低,投资环境的优化。

  2、全面规范行政审批申报操作

  市级审批项目所需申报资料数由再造前的1360份,调减为1256份,减少104份;对照省市文件,严格审核收费项目,取消了涉及5个部门的6项收费,对涉及3个部门的特定项目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对涉及5个部门的23项收费依据及标准进行了完善补充;对审批前置条件进行了规范,各部门清理上报的164项前置条件,初步核对确定为80项,减少84项,减幅达51%;清理中介机构,清理出14个部门的41个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51个中介环节,下一步将对行政审批环节中有关中介组织行为进行规范。

  3、开展“流程再造回头看”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成果,我们全面开展流程再造回头看活动,即清审批(服务)项目,看项目是否应进必进,看审批效率是否提高,看审批方式是否便民,看群众是否满意。了解部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运行情况,对未按新流程运行的单位采取主动上门沟通的方式落实流程再造的工作要求。目前,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新的审批流程开展审批工作,今年元月至5月,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7785件,办结46830件,办结率达98%,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62%

  4、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5311天减少为1726天,减少了3585天,压缩比例67.5%。审批环节由再造前的1244个压缩为1044个,减少环节200个,减少比例16.08%。对照深圳市、武汉市进行比较,深圳市行政审批项目与我市可比的共152项,可比项目深圳市平均承诺办理时限17.31天,我市平均承诺办理时限7.41天;武汉市行政审批事项与我市可比的共160项,可比项目武汉市平均承诺办理时限16.03天,我市平均承诺办理时限7.42天。“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作为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成果和亮点在全省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和推介。

  (三)综合招投标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的意见》,全面“推进‘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全覆盖”,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综合招投标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完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开发电子招投标系统,推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化建设。

  1、组建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构

  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决定组建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和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台。2009年63日,市编委以(宜编[2009]9号)下发了《关于宜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同时加挂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牌子,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公室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办公,同时调增了部分编制,充实招投标监管力量,市招标办(局)按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能全面开展工作。

  2、组建统一的综合招投标平台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同意组建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决定,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共同起草了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三定”方案(草案)。2010年117日,市编委以(宜编[2010]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组建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的批复》,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全面进入组建阶段。目前,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已基本完成组建任务,机构、人员、编制全部到位。同时,按照《湖北省招投标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鄂监察发[2009]2号)文件要求,市委第54次常委会议决定,按照节约资源、同城合一的原则,各区(除夷陵区外)不再建立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活动统一纳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同城合一”工作正全面推进和落实。

  3、全面加强招投标管理制度建设

  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的意见》(宜府办发[2009]60号)文件,对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和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职能职责、工作范围、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进行认真规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宜治工发[2009]4号)文件,制定了五条自查标准,认真开展招投标项目的排查工作。同时,认真制定《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国土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1+4”操作规程,在操作层面制定、规范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范围和运行规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全面推动市场交易工作走上了“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规范、市场运作、依法监督”的轨道。

  4、着力加大招投标监督检查力度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政府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招投标规范运作。认真履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职能,切实加强招投标综合监管。对进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的综合招投标项目进行备案审查;对综合招投标活动进场交易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对进场交易的综合招投标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进行实时录像,以存档备查。

  (四)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认真落实全市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市县乡村便民服务网络实现建设。经过二年工作,全市13县市区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10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有103个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1568个村(社区)中已有1536个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1、落实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责任

  各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形成了抓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整体合力。宜都、枝江、当阳、兴山、秭归、长阳、夷陵等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检查、督办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协调解决场地、经费等具体问题。夷陵区安排专项资金,对每个乡镇补助5万元,每个村补助3000元,全区11个乡镇、160个村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机构,实现了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

  2、因地制宜建设便民服务机构

  各地在便民服务场所建设上,将工作需要与财政承受能力结合起来,不搞模式化、一刀切。当阳市首批建成的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面积都在100平方米左右,电脑、电子显示屏等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兴山县水月寺镇、古夫镇,则将政府院内的车库改造成便民服务中心,减轻了财政压力。在窗口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上,有的乡镇分单位设立办事窗口,有的乡镇归口设立接待中心、办事中心、维权中心,做到了因地制宜、因事制宜。

  3、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各级各部门始终将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即时办理制、承诺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超时默认制等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管理,有效地提高了窗口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普遍建立了领导带班制、首问责任制、工作台账制等制度;属于乡镇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理、限时办结,需要到县市区办理的事项,全程代理、免费服务。村级便民服务室实行村干部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全程免费服务。

  4、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各地在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工作中,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便民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长阳县针对山大人稀的特点,在全县157个村确定了3190个中心户充当便民服务代办员,把便民服务工作延伸到村落、屋场。宜都市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推行网上审批为重点,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以推行“一站式”服务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实行全程代理服务为重点,积极建设村级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工作多次受到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枝江市立足于把农村政策交给群众,把致富信息告诉群众,把维权指南送给群众,精心构筑便民服务网络,被中纪委确定为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

  (五)市行政服务中心自身建设取得新成就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投入巨资建成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2009年126日整体迁入新址办公,各项改革措施同步推进到位,目前新中心的办公条件、服务功能、进驻规模、管理水平、办事效率在全省市州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也属一流。

  1、着力加强窗口工作队伍建设

  中心管委办联合市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教育、管理和考核作了规定,把中心窗口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基地和摇篮。中心机关党委扎实开展党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并与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考核紧密结合,从而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培养确定了有力的抓手和有效的载体。中心机关党委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机关妇工委、团总支、工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窗口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2、开展创建“标准化窗口”活动

  我们按照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要求,全面开展了“标准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用定性、定量、统一、固定的形式确定各工作窗口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要求各工作窗口从窗口展示标准化、窗口服务标准化、窗口办件标准化、窗口管理标准化、窗口环境标准化等五个方面全面整改提高,并按照《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窗口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检查和验收,没有达标的坚决督促整改,直到达标为止。同时深化标准化窗口建设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标准化窗口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

  3、狠抓新大楼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大楼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电子监控、多功能电子监察、办件结果自动公示、电子门禁管理、电子指纹考勤、电子评议低音广播系统、文字编播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先进设备设施的功能,提高使用效率,实现高起点运行,建立新大楼管理制度,抓好新大楼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努力创建“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市委、市政府投入巨资建成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并于2009年去年126日整体迁入新址办公。我们按照“新中心、新起点、新标准、新成效、新形象”和“一流管理、一流队伍、一流机制、一流效率、一流形象”的要求,出台了《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活动方案》,制定了30条创建措施,通过创建一流行政审批平台、一流市场交易平台、一流高效服务平台来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成为市委、市政府改善政务环境最大亮点工程,2010年110月,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中办、中央编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委巡视组领导和出席全省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的100多名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出席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的460多名人大代表、出席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的420多名政协委员等中央、省、市领导先后视察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均对中心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盛赞宜昌创优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做法。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持续、快速、全面发展的五年,也是完善职能、优化机制、争创一流的五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昌经济发展的大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招投标体制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服务速度和水平,坚持完善配套服务,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全面改善宜昌投资环境、促进宜昌经济发展而努力奋斗。初步规划是:

  (一)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工作。今后五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梳理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本着“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提出进一步取消和调整的处理意见。规范县(市、区)审批项目管理,统一市、县(市、区)二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实现市、县(市、区)项目对接审批联动。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方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继续加强行政审批流程管理,积极推行行政审批运转标准化和精细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进网上审批,逐步实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与县(市)、乡网络的三级联网。继续健全完善行政审批运行制度,用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机制。大力推进并联审批,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方式,完善运行办法,扩大并联范围,简化运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建设投资代办“绿色通道”,开通“大企业行政审批直通车”,全面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制度,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努力推行行政审批“一表式”收费制度,出台我市《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实施办法》,实现基本建设项目缴费规范、便捷、透明。四是规范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清理和管理,研究制定《宜昌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

  (二)以推进综合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着力做好综合招投标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府办[2009]6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综合招投标“五统一”改革。一是加快推进招投标改革相关后续工作。完善综合招投标中心组建后的配套工作,推动招投标实现“同城合一”;成立市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和市招投标行业协会,加强统一协调和行业自律;建立统一规范的评标专家库,制定出台配套制度,规范评标行为,实现资源共享;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制度;加强对县市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检查。二是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实施《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等“1+4”操作规程,建立信息发布、评标专家管理与抽取、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等配套制度,完善各类操作规程;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管,对进场交易实行全程监督并对规范的项目出具书面证明;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三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各级治工办和省招标办的要求,巩固自查阶段工作成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问题;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四是开发建设市级综合招投标应用管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坚持科技创新,在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广泛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建设市级综合招投标应用管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并纳入市政府电子政务总体规划,通过电子化招投标、专家自动抽取、计算机评标等手段,提高招投标监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最终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网上定标和网上监管。

  (三)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为核心,着力加强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宜办发[2008]2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全覆盖。一是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全力抓好新大楼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高起点运行。县市区中心按照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通透办公、柜台式服务的要求,对行政服务中心场所进行改造或调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到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有齐全的办公设备、完善的工作制度、必要的运转经费,并逐步做到有完善的信息网络和专用交通工具。村便民服务室要做到“六有”:有场所、有牌子、有固定值班人员、有公开联系电话、有便民服务事项登记薄、有公开的办事流程或办事指南。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窗口规范化建设。在高标准抓好窗口展示标准化、窗口环境标准化、办件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三是抓好对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检查和考核。争取市政府审定下发《宜昌市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考核办法》,全面启动对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同时把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内容,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通过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和各项改革深入进行。

  (四)以创建“一流行政服务中心”为目标,着力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行政服务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着眼上水平、创一流,大力加强中心自身建设。一是开展“创建一流行政服务中心”活动。按照“一流管理、一流队伍、一流机制、一流效率、一流形象”的要求,拟定并实施《创建“一流行政服务中心”活动方案》。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使中心的信息公开、行为规范、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工作环境等诸方面争创一流业绩。二是健全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惩处和预防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三是推行工作绩效量化考核。研究制定了《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推行以量化考核为主的绩效考核系统运行,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等功能,科学采集各类考评数据,合理配备参数,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审批窗口及其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绩效。四是进一步抓好机关党建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培养入党积极份子和窗口骨干,主动向派出单位推荐优秀人才。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塑造政务中心良好形象。

专此报告!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工作报告

  
抄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111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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