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市物价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8
2016年以来,宜昌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物价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20

2016年以来,宜昌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物价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2016年5月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同比上涨2.4%,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价格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稳物价安民生,切实加强价格监管

1、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作用。一是严格执行监测报告制度,做好价格监测信息报送和发布,涉及上千个规格品种。二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对五大类400多个品种定期进行监测,提高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信息化水平。今年5月,我市部分县市遭受特大暴雨灾害以及中兴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我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特别是食品、矿泉水、口罩及相关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波动迅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三是完善价格监测网络,重新审查核定确定了15个定点单位和报价人员,根据新增监测品种任务,新增5个价格监测网点。拓展价格监测预警品种范围,开展劳动力价格监测工作,建立劳动力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四是完善价格运行情况公开通报制度,认真开展月度、季度、半年价格形势分析并向社会发布,及时发现并预警价格运行中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2、加强医食住行民生价格监管。一是加强粮食、蔬菜、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二是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确保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三是认真执行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上半年为运输企业减轻负担1000余万元。四是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公路客运票价上限管理政策,强化交通票价备案工作;规范公交IC卡收费行为;制定我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费、机动车尾汽排气污染检测费标准。五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收费政策;加强学校住宿收费管理,对公办中小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实行分等定价。六是加强涉房收费监管。加强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印发《关于规范城区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已将城区上泽园、和塘悦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塘悦舍小区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纳入定价程序。七是加强旅游门票价格监管。积极和三峡集团公司沟通协调,妥善处理三峡大坝景区区分游客对象收费问题。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历时一个月对32个旅游景区的现行门票价格、交通及游览服务价格、景区经营收支情况进行调查,指导各县市开展清理整顿。八是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开展城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专题调研,对殡葬服务收费进行清理。

3、加强清费治乱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印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6年度收费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初步完成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报告统计和核实,完善了收费单位管理台账;积极推进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将适时对市直各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二是加强收费清单管理。继续落实中央、省降费减负措施,确保收费项目和标准只减不增,动态调整《宜昌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宜昌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市直及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收费清单》、《市直及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并进行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15项减至74项,减少36%,经营服务性收费由56项减至28项,减少50%,降低收费标准3项,降幅达30%,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1.95亿元。三是开展收费检查。对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的水、电、气降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国家、省取消、停征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0个部门19家单位。经检查核算,目前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较好,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4亿元。

4、完善价格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价格信息、解读价格政策,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宜昌物价”官方微博上半年发布信息228条,累计发布信息1318条,微博粉丝达4913人,博文阅读数日均达76次/篇;“宜昌物价”官方微信平台截止目前已有138名网友,上半年发布信息144条,推送71次,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信息377条,推送166次;加强宜昌价格信息网建设,网站累计访问量达470万人次,今年上半年发布信息334条,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价格信息984条;继续与三峡手机报合作,办好《物价之窗》专栏,发布新闻40余篇,宣传面覆盖我市手机报近30万用户。

二、坚持转职能降成本,深入推进价格改革

1、制定改革任务清单。根据价格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化价格改革形势的发展,制定了宜昌市物价局2016年价格改革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及进展情况表,将2016年价格改革重点工作细化分工、责任划片,分解成32项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

2、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一是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实行定价项目清单化。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在政府权责清单网站公布权责清单,包括18项行政权力,28个子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二是接住管好国家、省下放的权限,区域性便捷管理的下放给了县市区管理。三是加强事中及事后监管。修订完善了收费清单,实行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收费报告制度、收费后评估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

3、落实价格改革政策。一是推进电力价格改革。积极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全市有2家电力用户进行直接交易,交易电量70亿千瓦时,降低了大工业用电成本。降低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价格:2016年6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0.1元,年均可减轻工商业企业负担约1.632亿元。落实暂停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政策:降低销售电价1分钱/千瓦时,全市年均减少电费支出1.38亿元。2016年4月1日起,国家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0.01元/千瓦时,大工业电价0.02元/千瓦时,全年按三个季度计算,预计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1.57亿元。争取小水电上网价格政策:为夷陵区、宜都、五峰县、长阳县、兴山县等12家水电站争取上网电价,总装机容量52000千瓦。降低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0.0435分/千瓦时,调整后,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为0.3981元/千瓦时。二是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年相比,预计可减轻工商业用户负担1.725亿元。建立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审价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区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三是落实资源环保价格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收费改革,启动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程序,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完成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由每吨0.8元调整到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召开由政府部门、用水大户、自来水企业、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议,并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坚持保秩序促和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1、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规范明码标价和商业促销行为,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价格应急监管。开展中兴化工火灾后特殊商品价格巡查;对暴雨灾害天气期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抗灾救灾物资和恢复重建物资价格开展巡查;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市场巡查,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前组织专班开展市场巡查,重点巡查了机场、车站、码头、景区及周边餐饮、旅店,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开展反垄断调查。配合国家发改委对8家某品牌汽车4S店在销售环节涉嫌横向价格协议的行为开展反垄断调查,受到省局肯定。四是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对接工作。完成平台对接和初始信息录入工作,及时认领、办理、反馈平台推送信息。五是开展了价格行政执法检查。对9个县市区的行政执法工作、12358平台软硬件建设和价检综合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和督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层级监督。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上半年共对涉企、涉农、旅游、教育等4个行业26家单位进行了检查,立案3家,涉嫌违法所得金额68.13万元,实施经济制裁73.69万元,其中,没收68.13万元,罚款5.56万元。一是开展“降成本”专项检查。对自来水、天然气降价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从2016年3月21日开始,对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和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自2015年调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目前已完成调查报告,相关程序正在进展当中。二是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对2015年以来农民建房、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农村医疗机构、农资经营、农产品检验检疫等涉农领域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目前已对点军区土城乡、艾家镇、桥边镇等开展了涉农价费调查,并配合省局对夷陵区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三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选定西陵峡口风景名胜区开展明码标价示范景区创建活动,检查了从南津关嫘祖庙至三峡猴溪景区区域(含下牢溪野浪谷)公路沿线所有经营者,包括5个旅游景点,40家宾馆酒店、7家商超、6个停车场和旅游码头。采取宣传、提醒、告诫、巡查的方式,规范了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宾馆饭店、餐饮农家乐、商超等配套服务项目的明码标价行为。四完成市委巡查办交办的案件。根据市委巡察办移交的两条案件线索,对涉案单位培训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定了相关违法事实,并严格依据《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规定,对某单位未清退违法所得作出了全额没收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34954.56元。

3、充分发挥12358举报系统作用。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12358举报值班制度》、《举报工作程序规定》、《举报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制定了窗口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指南,有效提升了“窗口”形象。二是认真办理职业举报案件。共受理、办结5件职业举报人投诉件,办结率100%。四是积极化解热点价格纠纷。今年上半年“12358”价格举报系统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1332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1189件,价格举报投诉(来电、来访、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143件,已办结129件,办结率为90%,咨询件回复率100%,对省举报中心和有关部门转办件的回告率达99%,未结案件正按法定程序办理之中。实施经济制裁25069.5元,其中:清退多收价款25069.5元。

四、坚持强基础求实效,不断优化价格服务

1、积极服务企业。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国家和省已取消、免收、降低收费标准的,我市一律严格落实,2016年以来,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5项减至22项,减少12%,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由19项减至18项,减少5%;切实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各项减免政策,降低工商业企业负担;积极争取国家、省的各项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工商业发展,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9.7亿元。

2、全力服务民生。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2月,经报市政府同意,联合市财政、民政部门为我市城区20826名低保户、五保户发放2015年度价格补贴416.52万元,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3、主动服务消费者。一是积极开展价格维权。畅通12358价格举报系统、市长热线平台、行风热线平台、来信来访等价格举报投诉渠道,妥善处理举报投诉、群体性价格纠纷、职业维权、突发事件等价格矛盾,今年上半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469件,均按程序妥善回复和处理,受到群众好评。二是加强价格信息宣传。在网站、报纸、刊物等媒体发布价格资讯20余条,其中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大楚网等媒体发布价格信息和调研文章5篇。

4、努力服务价格决策。一是加强价格成本服务。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对全市早籼稻、小麦、玉米等9个品种进行了农产品常规调查,涉及调查户74户,调查种植面积717.5亩、林业面积3915公顷。推进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开展了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床位费和护理费、宜昌市第一医院新增医疗价格的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单位申报成本金额193.21万元,成本监审核减成本122.12万元,核减比例64%。二是加强价格认定服务。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533件,认定标的额5027万元,认定结案率100%。集中力量办理了宜昌中兴公司火灾损失认定,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三是主动当好参谋。重大价格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汇报,2016年上半年共编发《宜昌物价》、《要情专报》11,被市委、政府采用政务信息10余条。四是加强价格法规政策服务。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展“3.15”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

5、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局领导和干部职工多次到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村秭归县水田坝乡良斗河村进行走访调研,和村委会一起研究两村的发展规划,确定对口帮扶方案。开展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全局正科以上干部到32家结对帮扶贫困户入户对接,面对面掌握民情民意,手拉手做好资金帮扶、生产扶持、助学助医等具体事项,并送去万余元慰问金,为帮扶村解决15万元资金及4个项目。

五、坚持转作风提效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市物价局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按要求开展“支部建设年”、“践行新理念,建功开展年”、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十星级文明机关”等活动;对局机关支部、价检分局支部和认定中心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报经市机关工委批准,调整了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完成党员排查,双述双评,优秀基层党组织申报、评选优秀党员等具体工作。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物价局“两学一做”工作方案,开展了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三是开展五星党员创评活动。制定了五星党员创评方案和标准,开展党员评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2016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修改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勤政廉政情况反馈责任制度》等19项制度,坚持抓细抓早抓小,领导率先垂范。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严格遵守以价格法、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提高物价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的能力。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顺洪同志为市物价局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三是严格执纪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注重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类预警、提醒谈话,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提醒作用。上半年对1件网上反映工作作风问题进行了调查,与当事人进行了约谈。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强化督办检查。对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全市价格重点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价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督办检查,确保放开、下放的价格政策、权限全面落实到位。二是优化工作作风。局纪检组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检查了中央8项规定、省6条意见和市24条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日常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上下班打卡制度,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4、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协助国家、省做好《价格法》、《价格条例》的修改调研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广泛宣传《价格条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价格条例》。二是严格做到执法有据,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三是规范政府定调价格程序。修订定调价流程和相关文书格式,把合法性审查、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两个环节纳入政府定价流程。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严格按程序举办宜昌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四是开展定调价费规范性文件清理。截止2016321日,共保留154个有效定调价费文件,废止和失效的定调价费文件共144个。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价格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巡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发现异常波动需及时报告。二是推进价格改革的任务重、难度大,有的工作进度较慢。如二次供水价格改革暂未出台政策,下放给县市区价格管理部门改革事项能否接住管好需进一步加强调研,降费降价政策督查面尚需拓宽。对此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作用,要进一步提高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信息化水平,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价格监测预警;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特别是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规范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收费行为,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加强收费管理,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把清费治乱作为工作的重点,做到收费项目明显减少,收费标准明显降低,力争减少、降低幅度达到30%左右。

2、进一步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简政放权,强化市场定价的主体地位。按照国家和省局部署,最大限度地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并认真做好放开价格后的市场调研;严格实行定价项目清单化,切实规范定价程序,真正做到管细管好管到位。进一步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降成本增效益,大力推进推进32项重点价格改革

3、进一步提高价格执法水平。继续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巩固明码标价成果,确保明码标价普及率城市达到95%、乡镇85%以上;按照国家和省工作布置,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举报平台建设,确保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按时办结率100%;开展反垄断调查,积极配合上级开展价格垄断线索归集和调查工作;提升价格执法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价格执法“两随机,一公开”机制,实行价格执法路径痕迹管理,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

4、进一步提升价格服务质量。加快价格信息服务,继续大力推进“物价大数据平台”建设,巩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成本调查监审服务,做好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创新、完善成本监审工作机制;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积极支持中介价格评估机构发展。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把好思想的“总开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严格执纪问责,加强机关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宜昌市物价局

                                   2016年7月8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