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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等系列改革政策解读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9-25 加入收藏
问题1: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是十八大后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政府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和人民创业环境的切实改善。我市在这方面推进情况怎样?解读: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确事关重大,意义深远。其核心在于简政放权,目的在于高效服务,便民利民,激发活力,关键在于行政审批体制和运

 

问题1: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是十八大后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政府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和人民创业环境的切实改善。我市在这方面推进情况怎样?

解读: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确事关重大,意义深远。其核心在于简政放权,目的在于高效服务,便民利民,激发活力,关键在于行政审批体制和运行方式改革。主要是优化条件,降低门槛,减少环节,从而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更快速、更有利的审批服务。宜昌作为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紧盯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在全省率先推动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于今年5月30日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宜改发[2014]2号),按照“低门槛、便捷化”要求,确立了“条件最宽、门槛最低、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时效最快、环境最佳” 准入改革目标,着重实施了“负面清单”管理、“三证同发”、“先照后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住所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等“六项制度”改革。

其中实施“三证同发”、“三证合一”、“先照后证”等举措,是工商部门参与改革的最大亮点,在全国、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问题2:我市实施“三证同发”、“三证合一”、“先照后证”制度改革的工作亮点在哪里,工作进展怎样?

解读:上述三项制度改革,于今年6月份正式实施。所谓“三证同发”,就是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要在工商登记一个窗口递交一份申报材料,由工商一个窗口受理,通过内部传递资料,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同步审核,最后由工商一个窗口同时颁发上述“三证”。简言之就是“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窗发证”。这项改革是由工商部门牵头实施的。其亮点在于打破了过去部门各自为政的壁垒障碍,实现了部门审批高度融合,省去了申办者多头提交资料、多头跑路的大量时间精力。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上述“三证”合为“一证”, 一证代替三证。这是我市枝江根据宜昌准入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在全国先行探索实施的一项改革,是对“三证同发”的延伸改进。亮点在于用加注了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的工商营业执照,取代原来的三证,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所谓“先照后证”,简言之就是先办理营业执照,后办理行业经营许可证。这项改革是我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备受省市内外广泛关注的一大亮点。按照我国有关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很多行业办理营业执照设置了“前置许可”条件,就是说你要领取营业执照,必须先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才能核准办照。由于涉及的“前置许可”多达300多项,无疑抬高了准入门槛,降低了审批效率。为此我市由工商部门牵头,在全省先行先试实施 “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实施 “先照后证”改革的三个试验区之一。市工商局对各类前置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下,将过去的379个前置许可项目压减到10项,目前所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项目比武汉东湖高新区还少1项,在全国各地都是最少的。

 

问题3:实施上述改革的实际办证时效怎样?

解读:从实施以来的实际效果看,每个申办者办齐“三证”的时效,从过去不少于15天,缩减到不超过3天。这个时效,已经超过了沿海众多发达先进地区。

 

问题4:我市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力度和成效,的确让人振奋。目前我市实施“先照后证” 保留的前置许可项目仅剩10项,请介绍一下所保留的10项具体是哪些,基本原则是什么?

解读:我市实施“先照后证”后,保留的前置许可项目包括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危化品(包括各类危险化学品、鞭炮、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生产和销售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等10项,为此市工商局专门列出了项目清单,在网上和办事大厅予以公示。所遵循的原则是:所有前置保留项目都是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必须严格把关的特殊行业。

 

问题5:除了上述改革亮点,工商部门还有什么举措值得介绍给市民,供大家分享?

解读:最值得推介的,就是市工商局在全国首创推行的工商办照“一点通”。这是为了解决群众申办企业登记资料费时费力、免不了跑冤枉路的难题,专门开发的一套便民化服务软件,是方便企业申办登记资料的自助服务系统。从去年9月份开始就接入外网,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企业办事人员登录“一点通”自助服务平台,可以自行办理企业名称查重,查阅法律法规、前置审批目录,下载登记表格、登记规范。尤其是这套系统整合了企业申办各项登记所需要的全套资料,具备自助合成功能,企业只要按程序引导在一个页面填完基本申请信息,一个点击,系统就会自动生成企业所需要的全套申报资料文本,将复杂的登记申请材料简单化,只需15分钟就能轻松搞定。真正实现了人人都会办,在家也能办,很快就办结,无不反映方便快捷。

 

问题6:我市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已有半年,但很多市民,包括很多创业者还不是很了解。请概括一下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好吗?

解读:概括地说是五句话,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二是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三是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四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问题7: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具体能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是不是说以后办公司就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了?

  解读: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对于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降低企业的设立和运营成本,都有重要的影响。改革以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公司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

要强调的是,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公司和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责任并未改变,有限公司股东仍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出资数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由股东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对不履行出资义务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工商部门将通过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另一方面,依据法律、法规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在此必须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要认缴的注册资本数额。

 

问题8: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有何意义,我市是如何规定的?

解读: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意义重大,这将进一步释放住所的资源,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业态发展的要求。国务院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省工商局于年初出台规定,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并对所提交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目前,我们暂按省局要求执行,宜昌市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正在制定中。

 

问题9:改革年检验照制度,改企业年检制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改个体验照为个体年报备案制,这对于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也是一个重要利好。但是市民另外担心的是,取消了年检验照后,是否会由 管理“失之过紧”变成“失之过松”,以致诸如虚假出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恶性增加,社会信用受到严重冲击?

解读:取消年检验照,并不意味着市场主体行为不再受到任何监督约束,而是改变了监管方式。实施企业年度自主报告公示和个体年报备案制以后,按“宽进严管”原则,同时建立了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年报公示抽查制度,以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对市场主体监管由单一的部门监督变为社会共治, 由例行检查变为有事检查,由盲目管理变为有效管控,实际力度更强,效果更好,更有利于促进企业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对抽查中发现信息公示虚假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布;社会公众一旦发现市场主体披露的信息有虚假的,可以随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

 

问题10:实施宽进以后,如何做到有效严管?

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不仅仅是登记注册流程的再造,更是市场监管方式的重构。在放宽准入条件后,为做到放而不乱,必须实行“严管”。这个“严”字主要体现信用管理上,具体来说就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第一,在全国工商登记注册系统,只要在一个地方违法了,在其他地方登记注册的时候也会受到相应限制;第二,在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协同管理上,只要被一个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异常名录,其他部门也会相应采取限制性措施;第三,一个企业如果在一个地方违法,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都会给予相应制约;第四,违法被公示的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其信用和业务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问题1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什么时候实施,有哪些内容?

解读:国务院已于2014年8月23日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就企业信息公示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承担的义务、监管措施、信用修复、异议及救济途径等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要求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两大类:一是各职能部门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二是企业公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和其他信息。

 

问题12按照信息公示规定,企业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解读: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概括地说,企业应该承担两个义务:一是公示义务;二是配合部门检查义务。

公示义务包括两大项:即年度报告公示和其他信息公示。关于年度报告,《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年度报告需要覆盖的内容还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决定。不过条例也明确规定,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其他信息公示内容是指以下6项具体信息: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以上信息,《条例》明确要求,企业自这些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不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10日内限期履行,逾期仍未履行的自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配合义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问题13企业出现哪些情况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会如何对待?

解读:以下四种情形之一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二是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另外,满3年未依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问题14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有没有“信用修复”或者“信用补救”措施。

解读:有。具体规定是: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允许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一是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三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四是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企业,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问题15:有人说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后,一块钱就可以办公司了,是不是这种情况?

解读: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的规定,一块钱可以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是设立公司的基本条件之一,希望申请人根据经营需要理性申报注册资本。

 

问题16:个人可不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企业登记注册?

解读:宜昌市工商局作为全省工商系统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单位,8月初启动网上登记便利化改革。你只要登录湖北省工商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按照网上登记的提示操作,就可进行网上申请登记。申请人坐在家里即可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登记材料申报,经登记机关网上核准后,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要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登记材料一致,一次即可完成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问题17:企业年检已经取消,请问企业年报公示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进行操作?

解读: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明确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企业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年度报告实行电子化网上报送方式,通过登录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egs.gov.cn)“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直接登录“湖北省暨武汉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xyjg.egs.gov.cn/),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的指引,完成身份认证、用户注册、信息填报和提交公示。

 

问题18:某公司拟在新三板上市,现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征信证明,请问如何操作?

解读:为方便企业,宜昌市工商局专门设立了信用监管机构,为市场主体出具信用信息证明。企业如需要相关证明,请直接与负责登记本企业的工商部门信用监管机构联系,由该机构一口受理、一人办理、一日办结,无需与其他业务机构联系。

 

问题19:宜昌的“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什么时间开始实施,我现在能申请“先照后证”吗?

解读:宜昌从7月已经开始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宜昌市市场主体准入先证后照项目目录》列明的项目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登记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均实行后置管理,登记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申请人持申请登记材料直接办理登记注册。

要提醒注意的是,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经营项目的,领取营业执照后,只有拿到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证后才能正式营业。否则,相关许可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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