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21年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有关县、市、区发改(粮食)局,有关单位:按照《湖北省粮食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前期省粮食局发榜公布了18个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需求。相关单位正积极寻求合作对接,与揭榜方达成协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合作双方完成对接后,由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成果转换类项目揭榜方按照省粮食局发榜公布的项目需求,向所在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方案、技术合同、首期拨款凭证、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填写项目对接表(附件1)。二、项目审核相关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报市(州)发改(粮食)部门审核后,以市(州)为单位集中向省粮食局申报(附件2)。省粮食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资料进行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提出财政资金拟资助项目和额度;根据论证意见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政府网站对确定资助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粮食局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按有关规定与项目申报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拨付奖补资金。三、有关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坚持“诚信守法”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负主体责任。相关市、州、县发改(粮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的跟踪指导和监督,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坚持“严谨务实、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对接完成情况,分批申报,分批评审。对近期内已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对接的,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版、扫描版及电子版,以市(州)为单位于8月20日前报省粮食局产业处。联系人:童国富电话:027-88878093、17720542755电子邮箱:hbslsjcyyscc@hblsj.gov.cn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对接表2.2021年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湖北省粮食局2021年8月11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有关县、市、区发改(粮食)局,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粮食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前期省粮食局发榜公布了18个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需求。相关单位正积极寻求合作对接,与揭榜方达成协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合作双方完成对接后,由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成果转换类项目揭榜方按照省粮食局发榜公布的项目需求,向所在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方案、技术合同、首期拨款凭证、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填写项目对接表(附件1)。

二、项目审核

相关县(市、区)发改(粮食)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报市(州)发改(粮食)部门审核后,以市(州)为单位集中向省粮食局申报(附件2)。省粮食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资料进行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提出财政资金拟资助项目和额度;根据论证意见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政府网站对确定资助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粮食局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按有关规定与项目申报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拨付奖补资金。

三、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坚持“诚信守法”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负主体责任。相关市、州、县发改(粮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的跟踪指导和监督,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坚持“严谨务实、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对接完成情况,分批申报,分批评审。对近期内已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对接的,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版、扫描版及电子版,以市(州)为单位于8月20日前报省粮食局产业处。

联系人:童国富

电话:027-88878093、17720542755

电子邮箱:hbslsjcyyscc@hblsj.gov.cn

附件:1.2021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对接表

2.2021年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粮食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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