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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加入收藏
4月10日,由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宜昌市信息与标准化所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宜昌市市级地方标准《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正式发布,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从此有标可循。目前我市工业副产磷石膏的存储量巨大,巨量副产磷石膏堆存压占了大量土地资源,干堆放的磷石膏呈粉末

  4月10日,由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宜昌市信息与标准化所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宜昌市市级地方标准《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正式发布,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从此有标可循。

  目前我市工业副产磷石膏的存储量巨大,巨量副产磷石膏堆存压占了大量土地资源,干堆放的磷石膏呈粉末状,长久日晒易形成扬尘,影响大气环境;被雨水淋漓后,含有水溶性五氧化二磷、水溶性氟、重金属等有害杂质易流出,对水体、土壤、植物造成不可逆转的污染。针对巨量副产磷石膏带来的环境隐患,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及宜昌磷石膏产生、利用企业组建了工作专班,展开标准调研和研制工作。在对我市磷石膏产业进行整体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文献、召开研讨会、数据分析、广泛征求意见等,创造性的提出了“磷石膏产品”的理念,聚焦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成功通过中国建材总院、中国磷复合工业协会、武汉理工大学等行业专家评审,形成了市级地方标准《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

  该标准在2018版《磷石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关注后续利用焦点、进一步加严了磷石膏产品的质量要求,将分等分级后的磷石膏产品作为后延利用产品的原材料,串联规范了磷石膏利用产品的质量要求。该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响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大资源保护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号召,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有效调动化工企业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形成推动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为磷石膏利用产品打开推广应用的大门,对我市加大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步伐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通讯员  赵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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