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02-16 加入收藏
当政办发〔2009〕1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春节以来,我市气候回升,久晴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部分地方已经出现森林火情,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

  

当政办20091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春节以来,我市气候回升,久晴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部分地方出现森林火情,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森林防火的科普知识,在电视上播放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以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要充分利用气象和电信服务平台,向特定手机用户群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和森林防火温馨提示;要利用学校教育,形成学校与家庭良性互动;要依靠(办事处)、村组干部,挨家挨户走访林区群众,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分工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深入重点林区检查督办,督促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发生火灾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亲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要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组织扑救不得力、指挥不到位,或因处置失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隐瞒不报、推脱工作责任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镇(办事处)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严格监管野外用火,及时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坚决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高火险天气,实行全面封山,严查一切野外用火。村组护林员加大野外巡护密度,严防危险火源入山进林。加强对军事重地、人群集中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重点生态公益林等重要地区及火险高发区、生物防火隔离带、坟场周边可燃物的清理。对墓地、寺庙等重点部位,要划定责任区,指派专人严防死守,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

四、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镇(办事处)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做好随时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强化扑火队员的扑火训练,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各专业扑火队、村级义务消防队要保持待命状态,一旦出现火情,要迅速扑救,防止小火酿成大灾。要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基础上,第一时间集中优势兵力,迅速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五、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值班。镇(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防止脱岗、漏岗现象,确保信息畅通和森林火情处置及时。从即日要严格执行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对漏报、瞒报和迟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责任。

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林业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217日印发    

                                       共印60份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