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发改委关于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15 加入收藏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报来《关于审批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北水文〔2022〕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武汉市工程咨询部有限公司受我委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咨询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意见(武咨评〔2022〕66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207-420000-04-01-193945。二、项目建设必要性鄂北地区是湖北省人口、耕地相对集中区,是湖北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汽车工业走廊,工农业基础较好。但鄂北地区地处低山丘陵区和河流源头区,是湖北省有名的“旱包子”,长期缺水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是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水区为粮食主产区,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有利于充分发挥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综合效益,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受水区供水保障能力,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受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作用。项目建设十分必要。本项目已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是国家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三、工程任务、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工程任务工程任务为保障城乡生活、工业供水和唐东地区农业供水为主,改善受水区的农业灌溉和生态环境用水条件。(二)工程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襄阳市、随州市和孝感市。(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为鄂北总干渠各分水建筑物至各受水对象(灌溉渠道或供水水厂)之间的连接工程。2030年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清泉沟渠首总引水量为13.98亿立方米,在保障唐西地区引丹灌区供水6.04亿立方米的基础上,向鄂北受水区及新增供水区多年平均供水7.94亿立方米,其中鄂北受水区6.94亿立方米(唐东地区4.2亿立方米、随州府澴河北区2.51亿立方米、大悟澴水区0.23亿立方米)、新增供水区1亿立方米(长山供水区0.45亿立方米、安陆城市供水区0.31亿立方米、孝昌城市供水区0.24亿立方米)。工程全线自流引水,包括21处分水建筑物至各受水对象之间的连接工程,输水干线1条,分干线19条,支线20条,线路总长326.766公里。其中管道35条,长130.052公里;倒虹吸6座,长52.08公里;隧洞18条,长72.224公里;明渠(暗涵)29座,长38.98公里(其中疏挖衬砌河渠14.1公里,新建明渠14.745公里,新建矩形槽0.308公里,新建暗涵9.827公里),渡槽3座,长0.81公里;利用天然河道或现有输水系统4条,长32.62公里。新建控制水闸38座,新建泵站31座(含3处泵船)。(四)工程规模工程规模为Ⅱ等大(2)型。工程新建建筑物除熊河干线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外,其余主要建筑物分属3~5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相应分属4~5级;根据建筑物级别相应的确定设计洪水标准为10~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100年一遇。与水库相关的水闸建筑物如熊河水库防洪闸(入库)和取水闸(出库)建筑物级别按线路设计流量确定,洪水标准按建筑物级别确定。四、项目法人及建设期(一)本工程项目法人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二)本工程熊河分水口线路施工总工期控制在60个月,其余分水口线路施工总工期控制在36个月(不计筹建期)。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按照2022年7月份价格水平,该工程静态总投资854638万元,总投资87242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单位要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六、有关要求(一)投资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生产管理用房建设待取得编制文件后另行报批。(二)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表。(三)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征地移民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四)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用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妥善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附件:湖北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附件1湖北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建设项目名称: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2022年9月15日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

报来关于审批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北水文〔2022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武汉市工程咨询部有限公司受我委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咨询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意见(武咨评〔202266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

项目代码:2207-420000-04-01-19394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北地区是湖北省人口、耕地相对集中区,是湖北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汽车工业走廊,工农业基础较好。但鄂北地区地处低山丘陵区和河流源头区,是湖北省有名的旱包子,长期缺水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是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水区为粮食主产区,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有利于充分发挥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综合效益,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受水区供水保障能力,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受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作用。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本项目已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是国家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

三、工程任务、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

工程任务为保障城乡生活、工业供水和唐东地区农业供水为主,改善受水区的农业灌溉和生态环境用水条件。

(二)工程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襄阳市、随州市和孝感市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为鄂北总干渠各分水建筑物至各受水对象(灌溉渠道或供水水厂)之间的连接工程。2030年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清泉沟渠首总引水量为13.98亿立方米,在保障唐西地区引丹灌区供水6.04亿立方米的基础上,向鄂北受水区及新增供水区多年平均供水7.94亿立方米,其中鄂北受水区6.94亿立方米(唐东地区4.2亿立方米、随州府澴河北区2.51亿立方米、大悟澴水区0.23亿立方米)、新增供水区1亿立方米(长山供水区0.45亿立方米、安陆城市供水区0.31亿立方米、孝昌城市供水区0.24亿立方米)。

工程全线自流引水,包括21处分水建筑物至各受水对象之间的连接工程,输水干线1条,分干线19条,支线20条,线路总长326.766公里。其中管道35条,长130.052公里;倒虹吸6座,长52.08公里;隧洞18条,长72.224公里;明渠(暗涵)29座,长38.98公里(其中疏挖衬砌河渠14.1公里,新建明渠14.745公里,新建矩形槽0.308公里,新建暗涵9.827公里),渡槽3座,长0.81公里;利用天然河道或现有输水系统4条,长32.62公里。新建控制水闸38座,新建泵站31座(含3处泵船)。

(四)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为等大(2)型。工程新建建筑物除熊河干线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外,其余主要建筑物分属35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相应分属45级;根据建筑物级别相应的确定设计洪水标准为10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100年一遇。与水库相关的水闸建筑物如熊河水库防洪闸(入库)和取水闸(出库)建筑物级别按线路设计流量确定,洪水标准按建筑物级别确定。

四、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一)本工程项目法人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二)本工程熊河分水口线路施工总工期控制在60个月,其余分水口线路施工总工期控制在36个月(不计筹建期)

、投资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20227月份价格水平,该工程静态总投资854638万元,总投资87242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单位要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生产管理用房建设待取得编制文件后另行报批

(二)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表。

(三)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征地移民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用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妥善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附件:湖北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915



附件1

湖北省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建设项目名称: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2022年9月15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