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八严禁”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24
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八严禁”的通知
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八严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 14:10 来源:基础教育科 作者:基教科

各县市区教育局、宜昌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印发《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八严禁”》的通知,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抓好贯彻落实。

  市教育局将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以及学校、校长、教师评先评优等重点内容,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责任人或教师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取消职称评聘、专业荣誉等资格,学校撤销现代化学校等称号。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邮箱(ycsjyjjjk@163.com),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各县(市、区)也要参照执行。

  宜昌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3日

  宜昌市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八严禁”

  1、严禁抢超教学进度。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严禁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活动,新课一律实行“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超进度教学,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结束课程的,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决定。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订阅、批改市级教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资料等行为。

  2、严禁挪用课程课时。强化“课程法定”意识,按照国家、省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规定公布课程表、作息时间表。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无故挪用、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等课时,坚决禁止“阴阳”课表。

  3、严禁公布考试排名。坚持教考一致,考试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确定内容,难度适当。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严禁学校公布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以及告之学生或家长考试排名情况。科学引导家长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心理压力。

  4、严禁超标布置作业。统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教师布置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以及不符合学生年龄的课外实践作业,严禁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通过APP下载、完成作业或购买网上课程等,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家长不得增加学生额外家庭作业负担。

  5、严禁违规组织补课。严禁占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自习,严禁采用“拖堂”等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将小学课后托管变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依规组织答疑、辅导外,其他年级严禁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组织补课。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主动独立完成学习任务。

  6、严禁挤占休息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每天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原则上每天晚上小学生9点前、中学生10︰30前睡眠。家长引导学生科学用眼,严格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

  7、严禁变相增加负担。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顽瘴痼疾,严禁地方政府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得片面以升学率对学校、教师考核奖惩。各地教育局严把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关口,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专项工作、重复填报数据表格等,切实减轻学校、教师负担。

  8、严禁违规校外培训。家长理性设置学生期望值,避免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向学生布置强制性完成的书面作业,一旦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作者: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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