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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22 加入收藏
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宜教发〔2020〕6 号
发布时间:2020-05-22 15:27 来源:宜昌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 作者:周欣

各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各高职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引导全市职业学校以专业建设为抓手,深化治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同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整体契合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将专业建设作为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突破口、着力点和创新点,作为职业学校创特色、铸品牌的核心抓手,系统谋划和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三星级及以上专业达到 80%,建成一批紧贴市场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社会高度认可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形成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国家教学标准。发挥标准在专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推进国家专业目录、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教学标准落地落实。制定《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要求》,指导学校定期修订完善并有效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每年发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企双主体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行“1+X”证书制度,让学生获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全面推进理实一体化、信息技术支撑的课堂教学改革。加强专业资源库建设,遴选一批在线专业精品课程。落实国家《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专业课程教材。完善教学质量监测制度,探索启动学业水平考试。定期举办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卓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培养 50 名左右卓越教师、100 名左右青年名师。制定《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认定与考核办法》,遴选培养一批专业负责人。出台《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组建一批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落实五年一轮的全员培训制度,构建阶梯化、系统化、网络化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举办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校本研修制度。

  (四)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全面推动全市职业学校加强校内实训室建设,确保所有专业的实训条件达到专业教学要求。以国家、省级财政项目投入为引导,统筹整合多种资源,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提升校企合作育人水平。每年评选 10 个左右高水平实训基地。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

  (五)开展专业星级评定。建立专业建设信息平台。制定《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定办法》,从 2020 年开始,用 5 年时间对全市所有专业进行星级评定。评定工作以专业规划、培养方案、教学实施、师资队伍、招生规模、实训条件、办学成效等为评价要素,加大对学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考核力度,加大学业水平考试、质量监测考试、技能大赛、技能高考等成绩运用力度,建立专业办学水平分类评价制度,每年确定 1—2 个专业类别开展排序性评价,引导学校加快优质品牌专业建设。

  (六)构建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市级统筹,持续开展专业布局与调整工作,坚持把市场供求、就业质量作为专业调整的重要依据,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做特、做精、做强”的原则,推动国家级示范校重点办好 3-4 个专业(群),省级示范校重点办好 2-3 个专业(群),其他学校重点办好 1-2 个专业(群)。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职教室、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全市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建设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学校自筹、行业企业资助共建等多种渠道筹措专业建设经费,加大对专业建设的投入,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三)强化考核评估。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星级认定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对星级认定不合格的专业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专业逐步缩小招生规模或停止招生。各学校要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机制,不断推进专业建设提档升级。星级认定结果与职业教育奖补资金分配、师资培训等所有项目挂钩。

  附件:1.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要求

             2.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认定与考核办法

             3.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4.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星级专业评定办法

 

                                                                                宜昌市教育局

                                                                           2020 年 5 月 19 日

  文件下载:http://img.yichang.gov.cn/upload2020/2020/0525/20200525101502468.pdf

作者: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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