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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04-10 加入收藏
当政办发〔2008〕3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

 

 

 

 

 

 

 

当政办发〔200836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公正、公平、便民,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二)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三)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不得公开。
  
(四)坚持信息共享、就近查询、分级受理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强,受众面大,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工作中要最大限度地拓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方便公众及时就近了解、查询各类政府信息。
  
(五)坚持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衔接的原则。要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等已有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经验和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通过整合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

  (一)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确定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要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三)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增强发布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熟悉本地、本部门全局情况和全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各单位要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要告知理由。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与监督。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媒体的监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搞虚假公开、蒙骗群众的,要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本单位制作、生成或掌握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420日前完成2007年以来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内容清理、界定工作,并逐步完成2007年以前的政府信息内容清理、界定工作。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应整理成电子文档,为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准备。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以清理出的政府信息为依据,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在425日前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予以公布。

(三)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政府将市档案馆确定为我市政府信息的查阅场所,各行政机关必须及时向市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市档案馆要建立市级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资料索取点,方便群众查阅市级政府信息。其他各部门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也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共咨询、查阅、申请点。

(四)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目前已建网站的单位,要在本部门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适时提供网上办理依申请公开项目。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继续通过政务公开栏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参加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五)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地、各部门要按《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的要求,在下年度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条例》的规定,市政府确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德生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智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远伟,市监察局局长石光春任副组长,各镇(办事处)、市直其他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刘远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各相关部门要抓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通信、邮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举报,要认真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各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在425日前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机构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格式

     2.《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

     3.《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格式

 

 

 

                           二○○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1

《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格式

 

  一、简述

  包括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的政策依据、更新时间以及获取途径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包括“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信息公开目录》等。

  (二)公开形式。主要包括部门网站、网址公开和查阅室公开等,还可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办事指南以及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明确信息生成后多长时限公开、已公开信息保留时效、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查询。

  三、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指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包括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三)公开程序。申请提出(填写表格)、申请方式(网上、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以及当面申请等)、申请处理(审查、登记、答复)。编制具体的申请流程图。

  四、申诉监督

  公开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要求和途径。

附件2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

 

一、机构职能类

(一)领导分工

  (二)内设机构

  (三)职能处室

    (四)直属单位

    (五)工作规则

二、政策法规类

  (一)国家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法规规章

  (四)部门规章

  (五)部门规范性文件

    (六)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三、计划报告类

  (一)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工作总结和要点

    (三)统计数据和分析

  四、业务工作类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二)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

  (三)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事项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七)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八)专业机构审批事项

  (九)专业机构文件

  五、其他事项

  (一)部门工作动态

  (二)财务经费使用情况

  (三)单位建设

    (四)招考、录用公务员情况

    (五)问题解答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附件3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格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主题词:行政  信息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411印发    

                                       共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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